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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馆的经营模式(体育馆盈利方式)

体育资讯 2023年08月29日 07:19 438 admin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体育馆的经营模式,以及体育馆盈利方式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体育馆经营方案怎么写

改革体育场馆的管理方式可参照国有企业改革的模式和方法,分类别、分步骤进行。1.转变观念,理顺关系。(1)政府要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树立新型的资产观念:一是体育场馆是国有资产的一部分,政府是这部分资产的所有者,并拥有收益权、占有权和支配权;二是作为体育场馆这部分国有资产的代理经营者,体育部门不是最佳选择对象,也不是唯一的选择对象;三是体育场馆存在资产闲置或资产流失问题,政府在负主要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经营风险;四是体育场馆与体育部门分离,既不会影响其功能的发挥,更不会影响“奥运争光计划”和“全民健身计划”的顺利实施。(2)各级体育部门要转变观正雀念:一是承认体育场馆的国有资产性质,并将其所有权返还给政府;二是体育场馆不是自己的下级事业单位,也不是自己的后勤服务部门,更不是一块“肥肉”,脱离与体育场馆之间的直接管理关系等于扔掉一个沉重的包袱;三是没有体育场馆的占有权,并不影响体育部门体育事业目标的实现。(3)体育场馆部门要转变观念:一是既不依靠政府,也不依靠体育部门,到市场上去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前景更广阔;二是自身的实质是资产,经营才是主要职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首要任务;三是充分发挥自身的经营职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是最高经营目标。2.内联外引,逐步脱钩。内联是指体育部门内部的资产联合,如场馆之间联合、场馆与职业俱乐部联合、场馆与体育企业联合等,其实质是资产重组。外引是指通过引入体育部门以外的资金对场馆进行改革,包括引进企业资金,引进其它经营组织资金和引进外资举老早。逐步脱钩是指体育场馆逐步从各级体育部门的隶属关系中分离出来,以各种经营组织形式成为市场主体。体育场馆与体育部门脱钩应结合场馆的实际情况,将场馆进行资产级别划分后逐步进行。(1)体育场馆资产级别划分。第一级别:特大型、大型体育中心和部分新建的质量好、资本含量高、技术装备水平高,设备状况好、配套设施完善、地理位置好的综合性体育中心。第二级别:修建年限较长、设施条件较差的中小型体育中心和规格较高的单独设置的大型多功能化体育场馆。第三级别:其它中、小型体育场馆。(2)体育场馆分类改革的措施。第一级别的体育场馆宜进行股份制改造。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可进行资产重组,即此类场馆可兼并对自己经营有利的其它低级别的场馆,也可合并同等级别的场馆。改造后的体育场馆与企业一样受公司法规范,并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参与市场竞争,以法人资格承担责任。第二级别的体育场馆可考虑实行股份合作制或通过拍卖、股权转让改造成民营企业或被其它非国有企业兼并。同时,还可考虑引进外含型资进行改造。第三级别的体育场馆可租赁给个人或法人机构经营,或实行“委托经营责任制”,委托给体育部门或其它部门经营。

国家体育场的场馆运营

国家体育馆是国内首次根据国外PDP建设项目模式进行修建的建筑。所谓PDP模式,也就是国家公共和合办、共同运营的一种模式结构。经过投标,最后确定,由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北京中信联合体体育场运营有限公司共同组成项目公司,指租进行运营,负责国家体育馆的建设,维护和运营。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表国家,占有58%的股份,中信联合体,实际上有4个公司唯贺兆共同组成,他们占42%的股份,当中,有25%是外国投资。因此,国家体育馆的建设属于国家批准的中外合资项目。中信联合体为项目法人,一共投资34.65亿,根据其与北京市政府的《特约规定》,中信联合体有限公司,将会有国家体育馆30年的运拍山营权。

体育场馆运营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一、努力实现大型体育场馆设施所有权、经营权的分离

体育馆的经营模式(体育馆盈利方式)

随着体制转轨,国家对行政事业型资产管理提出新办法:有条件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需求进行改革,实行经营性管理。根据这一思路并随着我国体育由事业型转变为产业型。而这一转变的核心问题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有权和经营权是一种关于资产权利的社会分工,目的在于提高资产权利运用的效率。体育局作为政府体育行政部门,长期以来承担着大型体育场馆所有者的职能,各场馆的经营权虽然源于所有权,但法人产权一旦形成,所有者便不能再直接参与产业实体,干预各场馆的活动。目前不少场馆虽已实行产业化运作,但所有权与经营权并不明晰,难免出现权力的虚置和错位。

“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分离”仍是当今我国大型竞赛体育场馆经营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之一。大型体育场馆在大型赛事结束后,政府要将眼光从赛前的“为赛事本身服务”转向赛后裤者市场运作上来,而这一转变的核心问题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实行分离,具体又体现在大型体育场馆的不同经营管理模式的采用上。

二、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的选择模式

对于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模式的选择,应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作用,要坚定企业化改制的改革方向,选择适合的改革方式,以创造更多更好的综合效益。

1.承包经营管理

在不改变所有制性质的前提下,按照体育场馆所有权与经营权完全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形式确定所有者与经营者间的责、权、利关系和承包年限,使承包人能根据公共体育场馆的自身条件和体育健身市场发展的基本规律,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人按合同书规定,每年向所有者交纳一定的租金,并负责大型体育场馆日常管理和设备维护、维修。而大型的设备更新、维修则仍由所有者投资。

对于承包后的大型体育场馆,要求不能改变其为大众提供体育健身服务的性质,必须保证为全民健身和运动训练提供场地服务,但对所提供的各种服务都要收费,其收费标准应由场馆主管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共同制定,并在合同书中标明,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对场馆原有职工,承包人有选择是否留用的权力。这种经营管理方式,虽然减轻了所有者的负担,也提高了场馆的使用率,但承包经营者往往会改变大型体育场馆的用途,如用它演马戏、搞大型活动等。

2.租赁经营管理

实行大型体育场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租赁经营方式,是指产权人授权给承租方,将体育场馆有期限地交给承租人经营,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租金,并依据合同规定对场馆实行自主经营。也可以采取合作的形式,即所有者以场馆资产入股并控股(股权高于50%),租赁经营者(经营公司)投资参股49%,并与所有者签订经营协议。经营收入除日常支出和负担小型维修外,盈余由所有者与经营者按股份分成。显然,这种经营管理方式,不仅使所有者具有控股的权力,而且降低了经营成本,提高了经营效益。既扩大了大型体育场馆的对山棚外开放,满足了广大居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要,也提高了职工的待遇和积极性。

3.委托经营管理

这是大型体育场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较小的一种经营方式,即场馆所有者,通过一定的方式选派经营者作为大型体育场馆的负责人,代理所有者经营大逗纯则型体育场馆,所有者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经济发达国家较多地采用这种经营方式管理大型体育场馆。

在经费管理上,经营者与所有者签订合同协议,规定全部收入要上交,经营者没有支出经费的权力。所有者不仅核定场馆的年度支出预算,也下达收入预算项目和收入指标,以加强经费预算管理的计划性和约束力。

委托管理方式并不改变大型体育场馆为大众体育健身和运动训练、竞赛提供场地服务的性质,仅是变换了大型体育场馆的经营主体,其结果是把新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带进体育场馆的经营活动之中,提高了管理效率,也提高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委托经营管理是目前大型体育场馆管理体制改革较为现实的选择方式,宁波市游泳健身中心的委托管理具有典型意义和一定的代表性。

4.企业化管理模式

不具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条件的大型体育场馆,作为过渡性措施,也应采用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方式,加强经营管理,尽力提高经济效益。

大型体育场馆实行企业化管理,有以下几个层面的问题需要解决。首先,理顺大型体育场馆管理的体制,给予场馆更大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为今后整体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明确国有资产的授权经营责任。可采取对原有非经营性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按规定和程序转换为经营性资产。确定投资方式与投资程序,明确场馆对经营资产处置的权限,对国有资产变更和增值、经营利润和收益、利润如何分配,以及分配方案,都须按照企业经营管理程序依法进行财务管理等措施进行控制。其

三,参照企业法对企业化场馆实行规范化管理。

5.公司治理模式

公司治理模式实际是选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治理模式是指由企业的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通过这一结构,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董事会托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奖惩,以及解雇的权利。将企业改组为公司,可达到几个目的:筹集资金;通过分权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科学民主管理;理顺政企关系,转换经营机制;降低投资风险。

将大型体育场馆以公司治理结构进行改造,特别是进行股份制改造,是彻底的改革模式。虽然目前我国大型体育场馆的公司化改造还处于探索阶段,但部分社会投资兴建的体育场馆,如长春五环体育馆、成都龙泉阳光体育城等由上市企业或房产公司所建大型体育场馆基本是按此方式进行市场运作的,这可为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管理向公司治理转化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可借鉴的教训和经验。尽管公司治理模式在许多地方显示了其合理性,反映了社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但目前将其应用于大型体育场馆的管理体制改革仍然有一定的困难和局限性,需要从理论到实践进行积极的探索。

6.BOT和TOT模式

BOT为建设、运营、转交的英文缩写,即在一定期的经营期内,将基础设施项目(主要是市政设施项目)交由国内或国外承包者建设、经营,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此项目设施完整地转交给国有部门单位管理经营。这对于解决基础设施瓶颈矛盾、缓解资金紧张,以及加快经济发展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BOT模式的运用主要是针对新建大型体育场馆而言。该模式虽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国家在大型体育场馆投资上的资金不足,但在操作上仍存在项目投资量大,周期长,有较高的多种风险等问题。

TOT即转让—运营—转让。TOT投资模式是指由政府部门融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政府将经营权出售给民间投资者,投资者在约定时间内通过经营收回投资并取得回报后,再将经营权无偿交给原产权所有人的经营方式。对政府来讲,通过TOT方式出让特许经营权,可以最大限度地筹集相关建设所需资金,而对于投资者来讲,由于其受让的是已建成且正常运营的项目,建设期的风险完全不用承担。对已建成的大型体育场馆而言,TOT模式对那些体育竞赛表演市场发育程度较高的城市来讲,是一种较佳的选择。以合同的方式将现有大型体育场馆的经营权长期转让给竞技项目俱乐部,既可减轻政府部门直接管理的压力,又可节省场馆维修保养方面的开支,还可保证其用之于体。

当前,我国大型体育场馆在拓展投融资渠道过程中,更多的专家和学者提倡采用新型融资方式BOT,以未来经营权作为投资回报,来筹集建设资金,是缓解当前国家投资不足的一种有效补充。

7.星级酒店式经营管理

星级酒店式管理模式是指体育场馆的运营应该像星级酒店一样,运营程序涉及到选址、设施规划、投资结构、后期的商务管理、行销计划、人才资源计划、项目创新,以及公共安全等问题,整个运营程序全是由专业的管理团队来运营的一种管理模式。

星级酒店式经营管理模式并不仅仅指场馆建成后的酒店管理,还包括改变投资结构,通过市场手段多渠道筹资、融资;以项目法人招标等方式,甚至政府以其投资作为股份,吸引社会(国内外)资金融资控股,从而使大型体育场馆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就基本确定了产权多元化方向,扭转了以前场馆建设资金投入单一化的局面。大型体育场馆实行星级酒店式经营管理的优势是:其一,投资结构多元化;其二,满足体育场馆功能的多元化需求,突出“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理念;其三,培养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其四,有利于把握市场定位,发展项目创新,经营专业化;其五,采用品牌营销策略,并利用品牌延伸产品,拓展市场。大型体育场馆实施星级酒店式经营管理,将真正实现从制度型经营管理向人本型经营管理转变,以财务为核心的经营管理向以现代营销为核心经营管理转变。

思四、影响我国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模式选择的主要因素

体育场馆经营模式的选择对其经营状况的改善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后大型体育场馆如何根据其自身的特点选择科学的、适宜的经营模式,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一道难题,影响我国大型体育场馆经营模式选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体育场馆自身的状况是影响其经营模式选择的主要因素。大型体育场馆自身的状况包括体育场馆的功能、规模,可以开展的运动项目,可供开发的场馆面积和室内面积,配套的淋浴室和更衣室等方面是否完备。

2.大型体育场馆的经营定位与潜在服务对象

大型体育场馆的经营定位对其经营模式的选择也有较大的影响。大型体育场馆的经营定位主要是通过其经营内容来反映,是以竞赛表演业为主要的经营内容,还是以全民健身为主要的经营内容;是以提供健身场所为主,还是以提供体育培训服务为主要经营内容,对体育场馆经营模式的选择都有一定程度的影响。此外,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的潜在目标即顾客的选择,对其经营模式也有较大的影响,如体育场馆的目标顾客定位在高收入阶层,那么对其经营模式的选择也有较高的要求。

3.大型体育场馆的地理位置

在国外,体育场馆的地理位置是影响其经营模式选择的主要因素,在我国也不例外。大型体育场馆分布在繁华的市区还是在偏僻的郊区,其经营模式一般都会有所不同,如分布在社区和住宅区附近的体育场馆一般应交由社区自主经营。此外,大型体育场馆所在地附近的配套设施是否完备对其经营模式的选择也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4.大型体育场馆所在城市或地区大众的消费水平

大型体育场馆所在地的大众的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是影响体育场馆经营状况的重要因素,对体育场馆的经营模式也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如果大众的消费能力非常有限,体育有效消费需求不足,即使采用先进的经营模式也是徒劳。

今后我国大型体育场馆经营模式的选择可以根据上述影响因素,并结合具体的改革目标进行综合全面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选择适宜的经营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其经营管理的综合效益

大型场馆比如体育馆的广告位的招商出租模式有哪些

1自主开发早锋

所谓自主开发主要是指场馆设施开发一个下属的市场部

门,投入资金、组织技术力量进行场馆设施的广告发布权

的开发。这种模式的广告发布权开发由场馆设施自主决定利

益的分配和权益的归属。它对场馆设施无形资产的保护与增

值具有积极的意义。一般具有较优厚的户外广告市场资源并

有专业的广告技术人员的场馆设施较适合进行自主开发。自

主开发具有形式态基灵活的优点。但也可能因缺乏经验、客户

资源不足、获得广告特许经营权困难等原因而导致经营效率

低下。

2合作开发

合作开发是指场馆设施同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或个人

共同投资、共同参与进行场馆设施的广告发布权开发。其

模式可细划帆睁谨分为场馆设施与企业的合作开发和场馆设施与个

人的合作开发。以开发场馆设施广告发布权为目标,组建

专门的经济实体,由专门的实体进行负责,合作各方依据合

同从该实体的利润中获得红利。合作开发与独立开发相比,

其益处在于可以减少场馆设施的财政压力和投资风险,同时

又可因受合作双方权益的牵制而促使更好的经营业绩。当场

馆设施不具有优厚的户外广告市场资源和专业的广告技术人

员时可以考虑此种开发方式。

3委托经营

场馆设施的广告发布权委托经营就是将场馆设施的广告

发布权委托给受托方按照预先规定的合同进行经营管理。笔

者根据受托方的不同将此种经营方式分为内部委托与外部委

托经营两种。即内部委托是将场馆设施的广告发布权委托给

下属广告公司进行承担业务,外部委托是将场馆设施的广告

发布权委托给专业的广告公司按照预先规定的合同进行经营

管理。委托经营可以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赢利

能力,与自主开发不同的是受托广告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

自行运作,与合作开发不同的是场馆设施无权进行干预,只

作为提供者为其提供场馆设施的广告空间资源,并以董事或

股东的形式享受广告公司带来的盈利分红。南京奥林匹克体

育中心广告发布权开发的成功运作采用的就是委托经营的方

4居间模式

或称中间模式。场馆设施为寻求户外广告市场资源,

还可借助中间模式。中间模式类似于我国现行的中介公司,

主要是作为中间介质联系场馆设施广告发布与广告主,起到

桥梁的作用,并从中收取一定的费用。

资料来源于《体育科研》

社会体育场馆的管理和利用

http://www.biia.org.cn/sportsforum/sportshan.asp

http://www.csiso.com/news/1179.shtml

奥运场馆不只为奥运

奥运场馆的特点是主办方投入巨大,而奥运会时间短、人员相对集中。于是有专家提出了奥运场馆的设计思路:以赛后利用为主,兼顾赛事,降低一次性投入,最大程度降低能耗,考虑多种经营模式

“大家总想修建宏大而昂贵的建筑。对,比赛场地在比赛时爆满,而且门票收入对主办者很重要。但是,我们应该仔细考虑一下,能否把比赛场地修建得恰如其分,在赛后仍能使用。”———国际奥委会主席雅克·罗格今年北京进入了奥运场馆全面建设时期。两三年之后,这些体育场设施将先后在北京亮相,迎接2008年誉岁的奥运盛会。但是,16天的奥运之火在北京熄灭之后,如何对这些投入巨资的体育场馆群进行赛后的经营运作和日常管理?这将是政府、场馆业主和所有场馆经营管理者必须面临和解决的重大问题。

赛后利用是一个全球性课题

“出租:奥运设施”、“雅典奥运会仅过了半年多一点儿,很多奥运设施就被空置了”、“雅典没有赛后利用计划”、“澳大利亚TELSTRA场馆的商业重组”……这些都是在悉尼和雅典奥运会过去仅几个月就成为报纸和杂志的头条内容。

在前不久举行的“奥运场馆建设运营国际论坛”上,来自国际国内的众多专家都认为,奥运场馆的赛后利用是一个全球性课题。荷兰阿姆斯特丹竞技场顾问公司总经理本·温布瑞克说:“奥运场馆通常只是为了单一的活动而建立,而这些建筑的赛后潜在利用在设计和计划阶段经常被忽略。赛后这些建筑成为了累赘,当地政府不得不每年耗费很多金钱来修缮和维护它们。”

目前北京奥运场馆大都采用了项目法人招标的运营模式。据北京市有关部门估计,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相关投资额将在3000亿元人民币左右,仅五个完成法人招标的场馆项目总投资也逾200余亿元。中标的法人不仅要筹措建设资金,更要在未来几十年的运营期中让效益最大化。赛后利用显然成为投资开始阶段就要考虑的问题。

赛后运营不能赛后才考虑

由于项目前期规划与设计的不足,以及相关人才的缺乏,导致场馆建设未能充分参与城市运营,场馆自给自足能力的匮乏使日后维护和发展的资金捉襟见肘,这是国际上普遍遇到的问题。所以,上海东亚体育文化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舒兆良认为,赛后运营是一个必须与场馆兴建同步运筹的谋略和蓝图。

据介绍,工程投资12.9亿元的上海八万人体育场,是国内赛后利用比较成功的例子。作为上海的标致性建筑之一,该体育场除了建立比较完备的体育设施,还设立了宾馆、娱乐场所、购物商场等其它功能场所。近来上海市又把体育场的地下部分开发成了上海的旅游集散中心,巧妙地利用了它的交通枢纽功能。但由于集散中心这一功能在体育场设计之初并未考虑到,造成了场馆的被动使用,旅游集散中心的舒适度和美观性都打了折扣。

相对而言,天津奥林匹克水上中心前期策划就比较充分。有调查显示,北纬40度以上地区的室内水上场馆经常陷于如坦经营困境,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60%的成本来自于大量的能耗。于是设计者把该场馆的设计重点放在了节能方面,为日后运营大大降低了成本。

有来自澳大利亚的专家介绍,奥运场馆的特点是主办方投入巨大,但奥运会时间短、人员相对集中,而场馆将在未来长时间成为城市关注和使用的对象。于是有专家提出了奥运场馆的设计的思路:以赛后利用为主,兼顾赛事,降低一次性投入,最大程度降低能耗,考虑多种经营模式。

体育场馆的商业潜力在哪里

当然不用过于悲观,国内国外也有不少案例,经过精心规划,奥运会比赛后场馆依然有潜力带来滚滚财源。

不少专家们认为,主要有3种方法可以增加场馆的商业收入。一是扩展广泛的休闲设施,例如:高级座位、包厢、餐厅、酒吧等,很多欧洲足球俱乐部的新赛场就可以显著提高在比赛日渣虚桐的收入。比如:在阿姆斯特丹Arena体育场举办阿贾克斯足球赛,大约有50%比赛日收入是通过商业对商业的方式得到的,而这些仅占场馆面积不到10%的设施,都是通过VIP和商业人士在高档餐饮、服务和坐席的额外消费中得到的。当然没有一流的场馆设施是不可能做到这点的。

二是,最大限度地利用场馆建筑本身。场馆通常是没有比赛的日子多于比赛日,在没有比赛的日子可以把场馆变成会议设施,零售、博物馆、康体中心、电影院等。当这些设施可以在比赛或非比赛日得到双重利用的时候,额外的优势和作用就能够显现出来。

三是,能够显著增加场馆收入的方法就是在场馆内开展各种非体育活动,这些活动通常都是非常赚钱的,比如音乐会或公司活动等。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必须具备两个重要条件:当地必须具备这种活动的广泛市场,而且场馆的设计必须具备举办非体育类活动的功能条件。

所以,经验向人们展示了操作良好的商务管理将成为通向赛后成功的场馆运营之路。而商务管理工作一般在场馆设计选择定案后就开始了。

商业运作因地制宜

从雅典、悉尼、亚特兰大以及其它奥运主办城市经验来看,没有一个最好的程式或捷径可以套用,毕竟每个城市的情况完全不同。所以奥运场馆商业运营必须通过因地制宜的策略和措施来实现。

大多数体育场馆赛后仍然以体育休闲功能为主,而香港体育馆“红馆”则成为了香港主要的文化娱乐活动设施。香港特区政府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助理署长麦建琳介绍,运作了22年的“红馆”虽然是一个多功能场馆,但却是以举行娱乐节目驰名,特别是中文流行音乐会。“红馆”的使用率高达96.7%,在去年举行的187项活动中,有近八成属娱乐性节目,体育性质的活动则只有5项,另有35项属演讲和聚会等其它性质的活动。目前“红馆”的最大支出是员工薪酬及运作开支,而收入来源除主要来自租金外,也包括广告、售卖物品、食物及饮品的特许专营权。“红馆”运营多年来均有盈余,在上一个财政年度,支出约为3600万港币,收入则有7600万港币,其中近八成的收入来自租金收益。

考察过北京奥运赛场的国外专家也为北京“支招儿”。他们认为,北京超过1400万的人口无疑是一个优势。通过增加奥运体验、餐厅、酒吧以及其它休闲和娱乐设施的方法,将奥运场馆转变成并将其看作是一个旅游景点,奥运场馆就可以成为与故宫、长城、颐和园等景点齐名的北京的顶级旅游胜地,可以获得充足的收入自给自足,甚至盈利。

奥运仅仅是场馆运营的演练

其实奥运场馆建设仅仅是冰山一角!来自体育总局的数据显示,在奥运会、世博会、全运会,还有其它商业体育赛事的巨大拉动作用下,未来10~15年全国的场馆建设将提前到近5年内形成高潮,这对于国际国内的供应商而言都是一个具有诱惑力的大蛋糕。

有关方面负责人透露:“近5年内国内体育场馆总投资规模预计在2000个亿左右!”从目前的经验看,一个场馆的投资平均为一个亿,如果是一个综合体育中心,有游泳池、网球场等设施的,一般造价在七八个亿左右。

有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62万多个体育场馆,总面积10亿多平方米,但人均拥有面积不足1平方米,而美国人均场馆面积已经达到16平方米。可见国内体育场馆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虽然目前场馆建设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和东南沿海一带,但中西部的市场也将很快兴起。

体育场馆的缺口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体育产业的发展,而场馆运营的效率并不尽如人意。奥运等一批场馆的建设一方面将填补这一缺口,另一方面,以场馆运营为标志的体育产业的资源整合和深度经营将获得更大的拓展空间。本报记者罗乔欣

消息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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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体育馆的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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