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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组织章程范本)

体育问答 2023年10月19日 07:05 376 admin

很多朋友对于体育社团章程包括和社团组织章程范本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组织定名为中毁逗改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简称“中体舞联”英文名称为:CHINESE DANCESPORT FEDERATION。缩写为“CDSF”。

第二条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全国群众性体育社会团体,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是中国奥委会承认的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职业和业指庆余体育舞蹈组织的唯一合法组织。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是由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章程并在体育舞蹈领域有一定影响的,自愿加入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单位和个人组成。

体育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组织章程范本)

第三条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宗旨(略)

第四条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是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文化部共同承认的组织。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会址设于北京。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业务范围:

(一)关于体育舞蹈运动的界定:是指国际上正式开展的标准舞、拉丁舞、十项舞(标准舞、拉丁舞10支舞蹈)、摇滚舞(摇摆舞,含莎尔莎、曼波等;爵士舞;林迪舞)等以及经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归类项目在各种场所进行的全国性及国际性的体育舞蹈比赛、训练、表演、培训、技术交流、娱乐等活动。

(二)全面负责本项目的业务管理,研究制定体育舞蹈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方针政策。

(三)宣传和普及体育舞蹈运动知识,大力发展体育舞蹈事业,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加体育舞蹈运动,增强体质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四)审定、修改体育舞蹈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研究制定全国竞赛计划和规程,并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实施。

(五)指导各会员单位体育舞蹈运动的普及和提高。

(六)负责组织全国性体育舞蹈竞赛及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等的培训工作。

(七)制定体育舞蹈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等技术等级制度。组织考核、审核国家级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并指导地方体育部门做好等级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的评定工作。

(八)负责全国体育舞蹈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的管理工作。

(九)参加国际及亚洲体育舞蹈组织有关活动,组织参加或承办国际比赛。开展国际交往和技术交流,增进与各国、各地区体育舞蹈组织的友谊。

(十)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规定,组织或委托会员单位承办全国性或国际性体育舞蹈各类比赛、培训、表演等活动。

(十一)负责组织和协调体育舞蹈理论、科研、运动技术等专题的科学研究工作,促进体育舞蹈运动的科学化。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对体育舞蹈竞赛器材、服装、舞鞋、饰物等进行技术指导和审定。

(十三)结合体育舞蹈业务,开展多种经营,积极创收创汇,为发展体育舞蹈事业积累资金。

(十四)向社会宣传、介绍有关体育舞蹈运动的各种信息、动态和经验,表彰先进。

(十五)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联合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单位会员分为区域单位会员和专业单位会员两大类。

1、区域单位会员系指对其所辖区域和行业内具有管理、协调、指导职能的体育舞蹈机构和组织,主要包括: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体育舞蹈协会;

(2)各行业体协的体育舞蹈组织;

(3)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武警部队的体育舞蹈组织。

2、专业单位会员系指在体育舞蹈专业训练、技术技能和理论培训、与体育舞蹈运动相关的器材设备、服装等产业开发方面具有专项职能的单位或组织及其他热心支持、赞助体育舞蹈事业的单位或组织,主要包括:

(1)中央国家机关、国务院各部委所属的体育舞蹈俱乐部;

(2)厂矿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舞蹈俱乐部;

(3)高校体育舞蹈院系、中等专业学校;

(4)具有一定规模的教学与训练条件的体育舞蹈俱乐部、培训中心等;

(5)具有规范的生产条件和一定生产规模与体育舞蹈运动相关的器材、设备、服装生产厂家及具有相关资质的国外厂商的国内代理、销售机构;

(6)其他热心支持、资助体育舞蹈事业的单纤判位或组织。

(二)凡承认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章程、思想作风正派、关心体育舞蹈运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加入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成为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区域单位会员申请入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联合会的章程;

2、有加入联合会的意愿;

3、在联合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舞蹈协会和组织,须经当地社团登记部门批准;各行业体协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武警部队的体育舞蹈协会和组织,须经本行业体育协会和体育主管部门批准;

5、具有较完善的组织和法人资格;

6、能够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专业单位会员申请入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联合会的章程;

2、有加入联合会的意愿;

3、在联合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4、有比较规范、完善的章程和组织管理机构;

5、有较为固定的活动场所;

6、拥有符合有关规定、与联合会的规模相符的合法资产;

7、拥有法人资格或主管部门,以及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负责人。

(三)个人会员申请入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联合会的章程;

2、有加入联合会的意愿;

3、在联合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4、能够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是:

(一)向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秘书处提交入会申请;

(二)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由常务委员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会员证书。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体育舞蹈协会申请入会可直接向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其他体育舞蹈团体组织以及与体育舞蹈运动相关的企业申请入会,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报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秘书处,经批准后,成为专业单位会员。

(五)对中国体育舞蹈或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有特殊贡献的个人,经秘书处报请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可以成为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终身名誉会员”或“荣誉会员”。

第十条单位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区域单位会员的权利:

1、联合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联合会的活动;

3、获得联合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联合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有参与制定和修改章程、审议通过联合会工作各项议程的权利;

7、有管理本辖区或本系统内体育舞蹈工作的权利;

8、有申请举办(或承办)联合会的相关比赛和活动的权利;

9、有为体育舞蹈爱好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权利。

(二)专业单位会员的权利

1、联合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联合会的活动;

3、获得联合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联合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有申请承办联合会组织的各类全国比赛和活动的权利;

7、有为体育舞蹈爱好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权利;

8、从事体育舞蹈活动的合法权益受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维护和协助。

第十一条个人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优先参加联合会举办体育舞蹈活动的权利;

(二)享有获得联合会服务的优先权;

(三)享有对联合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区域单位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联合会的决议;

2、维护联合会合法权益;

3、完成联合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联合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按时向联合会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比赛的完成情况,自觉接受联合会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7、积极宣传、组织和推动本辖区或本系统内的体育舞蹈活动;

8、积极支持和参加联合会组织的各类比赛和活动;

9、积极发展本辖区或本系统内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并做好各种服务工作;

10、努力提高本辖区或本系统内体育舞蹈运动水平,加强与联合会中其他团体会员的学术交流活动。

(二)专业单位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联合会的决议;

2、维护联合会合法权益;

3、完成联合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联合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在本地或本单位积极宣传和开展体育舞蹈运动;

7、积极发展个人会员,并为其做好服务工作;

8、重德守纪,认真维护联合会及各级钓鱼组织的团结。

(三)个人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联合会的决议;

2、维护联合会合法权益

3、完成联合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联合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关心和支持体育舞蹈事业的发展,积极组织、参与和推动所在地的体育舞蹈活动;

7、积极维护联合会及各级体育舞蹈组织的团结和体育舞蹈运动的声誉;

8、积极支持和资助中国体育舞蹈事业的发展。

第十三条退会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各代表由团体会员推选。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或罢免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领导机构;

(三)听取和审议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讨论、决定有关提案和决议;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须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届,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届。

第十八条本联合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及部分省市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常务委员会成员由会员代表选举产生,必须有1/2以上会员代表同意方可当选。常务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联合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常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是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秘书处。

第十九条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常务委员会须有2/3以上常务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委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常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主席、副主席(含常委)、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联合会的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联合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联合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期五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秘书长为联合会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本联合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常委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委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和检查秘书处工作,听取汇报;

(四)代表本联合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本联合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委员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代表本联合会签署有关文件;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宜。

第二十八条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赋予的职能,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为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承担联合会秘书处职责。

第二十九条联合会设顾问若干人。由常委会聘请对中国体育舞蹈运动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士担任。

第三十条联合会设特邀副主席一职。由常委会聘请长期支持体育舞蹈运动并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人士担任。

第三十一条本联合会下设职业体育舞蹈分会、交谊舞专业委员会、竞赛委员会、教育委员会、产业开发委员会、青少年委员会、宣传推广委员会、社会舞蹈委员会。

第三十二条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各专项委员会是联合会的分支机构,日常工作由秘书处负责协调。各专项委员会由一名主任、二-三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组成。主任、副主任为联合会当然委员。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三条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条联合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五条联合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六条联合会财务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管理,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七条联合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联合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九条联合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条联合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对联合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二条联合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国家体育总局审查同意,并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联合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务委员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四条联合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查同意。

第四十五条联合会终止前,须在国家体育总局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联合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七条联合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国家体育总局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联合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联合会会旗、会徽由会员代表大会审定颁发。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或用于商业活动。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和本会各项办事细则,另发补充规定。

第五十条本章程经2007年12月15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常委会。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体育社团的成立方式有哪些

第一条社团的性质

学生社团是在校团委或学生会组织领导下自愿组织的群众性课余文化、体育、科技等方面的研究性学习团体。

社团必须接受校党总支领导或党总支指定的机构指导。

第二条社团的宗旨和基本任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为中心,广开成才渠道。

2、活跃学习气氛,丰富课余文体生活。

第三条成立社团的基本条件

1、必须有明确的章程和相应的规章制度。章程中应包括社团的地位(名称、性质等)、社团的目标和宗旨、组织机构的有关规定、会议的有关规定。财务管理和社团解散时的善后办法。

2.必须有明确的社团负责人(指会长、社长、理事长、秘猛启渗书长等)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指社委会、理事会等及其下属的职能机构)。社团负责人应通过民主的方式产生。

3、社团的会员必须是本校的在校学生。应根据具体情况,对申请成立的社团做明确的人员基数限制,保证基本人数。

第四条社团管理工作归口

1、学生社团必须接受校团委的统一领导。

2、社团的成立必须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校团委进行注册。未经批准注册不得成立和开展活动。

3、社团的每届负责人产生之后,须报校团委备案。

第五条社团活动

1、社团举办校内或校际的公共活动(含集会、讲演、讲座、报告会、演出、参观考察、比赛、座谈会、研讨会、联欢会、沙龙、社会实践活动)组织者必须在七十二小时以前向校团委旁镇提出申请,申请中应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人数、邀请参加者的范围和负责人的姓名。校团委应当至迟在活动举办时间的二十四小时前将许可与否的决定通知组织者,逾期未通知的,视为许可。

2、校团委在许可举办活动的同时,有权对活动的内容、形式等方面提出修正意见,组织者应枝脊当遵照执行。

3、社团举办活动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法规,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第六条经费、固定财务和活动场地

1、社团的日常费用原则上由社团自行解决,必须时可向校团委提出申请,由校团委酌情解决。

2、经费的使用、管理要有明确的规章制度,确定专人负责。

3、社团自有的固定财产应妥善保管。

4、社团经费、固定财产的收入、管理、使用情况要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并接受检查,在社团内部要公开管理情况。

5、社团活动场地实行自行解决和校团委协调解决相结合的办法,在场地使用中要认真遵守学校的有关行政管理规定。

第八条奖惩

1、各社团须将每月活动内容汇报校团委(无活动时可不报),作为学期末评价参考。

2、对活动思想内容健康、形式有特色,工作取得成绩的社团,校团委应予以表彰,并在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

3、对活动思想有严重问题,拒绝接受校团委领导的社团,校团委有权令其解散。

4、组织机构瘫痪或内部各种问题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社团,校团委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帮助其进行整顿。

社团章程是什么

问题一:社团的章程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应该铅颤李包括:

第一大章为总则包括1、名称,2、组织性质3、社团宗旨4、社团文化;

第二大章社团成员的畅些基本问题,权利、义务、申请资格、退团等;

第三大章为组织机构,包括社长职责,部门的设立等;

第四大章内部的规章制度。

应该差不多了!

问题二:学生社团章程怎么写 20分章程全文

2006年12月20日

一、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北京市跆拳道协会(简称市跆协)。英文BEIJING TAEKWONDO ASSOCIATION缩写BTA。第二条本会由北京市跆拳道专业队和杰芳瑞跆拳道馆自愿联合发起成立的,是在中国跆拳道协会、北京市体育局领导下的群众性体育组织,是北京市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单位,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本项目海内外的爱好者,通过开展比赛、表演、培训、交流等各种活动,发扬跆拳道重礼敬道精神,探索跆拳道项目的发展规律,培养优秀后备人才。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槐迟,在各项活动中,维护国家根本利益,促进经济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第四条本会接受北京市体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接受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的监督、检查和社团业务管理。二、业务范围第五条本会的业务范围是竞技比赛、技艺交流、宣传推广、专业培训。其主要任务是广泛联系社会各界体育爱好者,充分利用跆拳道自身的特点和性质,配合全民健身计划、奥运战略计划,通过开展形洞慎式多样的普及、宣传及跆拳道比赛活动,提高民族素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振奋民族精神。为实现这一任务目标,特拟定下列基本工作内容及活动方式: 1、按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积极开展跆拳道的竞赛、交流活动。 2、以跆拳道表演、跆拳道影视拍摄等形式积极与各种媒体合作,广泛宣传、推广跆拳道的运动和文化,增进人们对跆拳道的了解。 3、不定期的举办跆拳道观摩教学和教练员培训班,培养业务骨干力量,大力推广全民健身计划。三、会员第六条本会的会员种类:团体会员、个人会员。第七条申请加入团体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遵守本会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在促进发展跆拳道运动项目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四)能保证参加本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交纳会费。申请加入个人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一)拥护并遵守本会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并能保证积极参加本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三)能按时交纳会费。第八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填写、提交申请入会登记表;(二)经常务理事会审核、批准;(三)由常务理事会授权办公室,颁发个人会员证、团体会员铜牌和本会章程一份。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的活动;(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六)符合本章程的其它权利。第十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会的决议;(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符合本章程的其它义务。第十一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则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二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四、组织机构第十三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第十四条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必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

问题三:社团章程怎么写我自己做的,你改下看行不,大都是千篇一律。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轮滑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性质:本组织全名是“北华航天工业学院轮滑社团”,以校内喜爱轮滑的学生为基础而创建的社团组织。接受院团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第二条社团目的:为爱好轮滑的广大同学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

第三条社团宗旨:丰富校园文体娱乐活动形式,积极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学生第二课堂作用,为校园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社团口号:“用***书写轮子上的青春”。

第二章成员

第六条成员资格:本校在籍学生,对轮滑有浓厚兴趣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审核成员基本准则;有足够的热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责任感,努力上进,遵守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生守则和本社团章程。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一)获取参加本社团的培训班和举办的活动资格。

(二)社团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向理事会提出意见或建议。

义务

(一)遵守本社团章亥,接受本社团领导。

(二)积极参加本社团的活动,听从社团安排。

(三)对外积极树立本社团的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

(四)按时缴纳会费注册。会员中途退出,需向理事会上交说明,已缴纳的会费按规定不予退回。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本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理事(队长)若干,任期一年。理事会由理事(队长)组成。社团成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组,队长各一名。

第八条社长,理事产生办法:

(一)社长在校学生会社团部监督、考核下,经社团全体大会选举产生。确定后,报院团委备案。

(二)理事由社长提名,经社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三)理事会成员任职期间,因各种原因造成职务空缺需要增补成员的,按以下程序进行。社长空缺的,有理事会提名推荐人选,并向全体会员通报;理事空缺的,由社长提名,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向全体会员通报。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事会成员,采取直接罢免方式;

(一)组织的活动违背社团章程。

(二)在社团内部拉结派,造成社团内部不团结的。

(三)将社团经费作不当使用的。

(四)作风不正派,严重影响学院社团名誉的。

(五)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和理事会举办的活动或会议的。

(六)以社团名义谋一己之利的。

第四章管理制度

第十条每学期全体成员大会

学期初召开全体大会:新成员作自我介绍,技术展示交流。社长发言,布置本学期社团日常训练及活动内容。的一些工作要求;发放会员证。

学期末全体成员大会:理事会作学期工作总结报告,听取各会员提出的要求或意见,罢免和选举产生理事会,对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各会员展示本学期学习到的技术动作。

第十一条连续三次无故缺席训练及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社团成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活动,听从安排,私自在规定之外的时间及地点活动的,产生的后果自负。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解释归北华航天工业学院轮滑社团。

第十四条社团章程未免有简略或不尽之处,日后由理事讨论通过尽可能把章程更完善。

第十五条本章程批准之日起实施。...>>

问题四:学校社团章程怎么写?给你找到了,可以参考一下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当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已被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或行业性;全国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载明×省×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

(二)××××××××××××;

(三)××××××××××××;

……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人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人会自愿,退会自由;

……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X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

问题五:社团章程怎么写?这个啊,主要就是总则和社团的一些情况。网上有好多啊,前几天我还写了一个协会章程呢!

问题六:动漫社团章程怎么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全称为“XXX社团”

第二条:社团宗旨:禀着健康积极向上的原则,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广大动漫爱好者,为动漫爱好者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第三条:社团目的:以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锻炼同学们动手动脑的能力,一起创造一个彩色的高中回忆。

第四条:社团性质为自愿结成的非盈利性学生组织。

第二章社员

第五条:申请加入校团委动漫社的社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学校正式学籍,遵守校纪校规。

2.动漫爱好者。

3.赞同动漫社社团章程。

4.能处理好社团活动与学习的关系。

第六条:社员出/入社程序

1.提出出/入社申请;

2.交由社长批示

第七条:社员权利

1.社团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表决权

2.优先参与本社团所举办的各项活动

3.对社团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八条:社员义务

1.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2.完成本社所分配的作品任务

3.不散播不利于社团文明、和谐、稳定发展的信息

4.遵守本章程规定,接受社团领导

第九条:社员退会及处罚规定

1.通知开会及重要事件发表,3次未到者,视为自动退社。

3.凡违反学校社团总规章管理,违反社团章程的社员,轻者留会查看,重者除名。

第三章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十条:社团有社长、副社长、宣传部部长

一、社长:1.协调各部门关系,进行各部门的任务分配和各部门的联络。

2.当有需要与别的社团一起进行的活动时,负责与其他社团的社长进行联络。

3.与校团委保持联系、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工作。

二、副社长:1.协助社长进行日常工作和活动的具体实施。

2.负责社员的动员、宣传工作。

3.当社长不在时,主持社团活动及会议。

三、宣传部部长:主管策划组与文案组做好宣传工作。

第四章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

一、漫研社活动、宣传、报道方面:

⑴近期张贴海报向全校师生介绍社团的构成及建设等情况,树立动漫社的对外形象,增加动漫社活动的透明度和影响力,尽快开展活动;

⑵每次活动利用海报、展览板、校内网、社内空间等方式做好前期宣传工作,以吸引更多同学加入到我们动漫社来。

三、协助学校各组织工作:

⑴全力协助团委、学生会各组织的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⑵定期组织动漫社内部调研活动,以此来了解动漫社文化建设的效果,了解成员的需要,寻找工作中的待改进之处,定期进行座谈会等形式的互动活动,以加强各小组成员之间的交流,挖掘社中优秀的后备力量。

四、档案整理方面:

⑴建立、更新社中各成员的档案。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若本章程与社联盟总章程有冲突之处,以总章程为准。

第十三条:本章程使用于 XXX社团,即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 XXX社团

XXX社团

这是我刚写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问题七:社团章程的产生和罢免第十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部长;(三)审议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第十一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二条本团体的主席、部长,副主席、副部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对团内事务和人际有良好的处理能力;有较强的责任感和组织能力。

问题八:hiphop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团为自愿结成的学校性团体。第二条本社团的宗旨是:发扬 hip-hop文化展现嘻哈风格。第三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一)开展理论学习,进行学术交流;(二)聘请专业人士举办授课;(三)开展文娱校园活动;(四)加强与其他社团的交流互访。第二章会员第四条本社团实行会员制,会员入会、退会自由。第五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学籍;(二)承认本社团章程,愿意履行会员义务;(二)热爱音乐、街舞事业,肯于钻研;(四)热心社会公益,乐于服务社会;(五)积极要求上进,志于提高自己。第六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出入会书面申请;(二)社团审核;(三)社团接到申请后,于七日内做出决定。审核未被通过的,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第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社团的活动;(三)共享本社团提供的各种信息、资料;(四)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五)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六)由本章程、会员大会决议、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八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三)承担社团安排或委派的任务;(四)参与社团每次活动;(五)按规定交纳会费;(六)由本章程、会员大会决议、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九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会员经向社团秘书部提交书面声明后即可退出社团。会员在学期注册期内,经催告,无正当理由,不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条会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团委会决定可予以除名:(一)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二)故意损害社团权利、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损失的;(三)社团活动无故不到三次或一年累计五次的;(四)其他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的;会员被除名的,自除名决定公布之日起即丧失会员资格。当事人被除名后,七日内可要求主席团复议一次,主席团的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定。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一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须有三分之二多数的会员出席。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社团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三)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提名的各部门负责人;(四)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五)决定终止事宜;(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三条社团团委会是会员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第十四条社团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二)检查会员大会、社团团委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主持社团日常工作。第十五条社团团委会行使以下职权:(一)协助各部门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学年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部门开展工作;(三)协助团委会会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十六条社团团委会下设:秘书部、组织部、宣传部。各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受主席团领导。(一)组织部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运作。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二)宣传部负责社团活动的宣传、纳新。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三)秘书部负责社团事务性工作。设部长一人;事务、财务、宣传、外联副部长各一人;干事若干。第十七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党的......>>

问题九:大学社团章程字体一般是什么格式的五号字宋体

问题十:社团章程怎么写 10分湖南工学院三国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三国社会学研究协会;简称:三国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协会类别为学术类;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院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研究东吴西蜀,研究文学史学,研究经营管理,研究创业守业,研究做事做人。

第四条本协会是湖南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成员,接受湖南工学院团委和院社团联合会的领导、监督管理,接受指导单位的指导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1.对三国知识的学习。(非集体活动)

鼓励引导会员读《三国演义》《三国志》《易中天品三国》,选读其他有关三国的史书掌握最基本的三国知识。作用:培养会员的阅读能力,文学素养,分析能力和一丝不苟的钻研精神。

2.对三国知识的表达。(集体活动)

要求会员轮流讲解《三国演义》,讲出故事中的哲理与策略,适当联系历史知识。抛砖引玉,随时组织辩论、讨论,对某个人物、某一事件深入挖掘。经常组织会员用三国内容写作、投稿,可以写三国论文、故事、剧本等。作用:培养会员的演讲、应变能力,写作能力;促进道德教育;有利于会员增强防范意识,适应社会,和谐人际关系。

3.升华三国的现实意义。(集体活动为主)

要求会员阅读与三国有关的经营管理类书刊,探讨一些具有可行性和时效性的经营管理的方法。共同学习创业成功的曹操、孙策、刘备、司马家族及守业有效的曹丕、孙权身上的闪光点。共同了解、深思守业失败的刘备、刘禅等人的失败教训。作用:初步培养会员的经营管理能力,培养正确的守业观,培养自主创业的意识。总之,对大学生毕业后的前途能够产生积极影响。

4.有效利用网络资源。(非集体活动)

鼓励、组织会员积极到互联网上查找三国资料;加入有关三国的QQ群参与群聊;到有关三国的贴吧看贴,发表言论;创建以三国为主题的博客;今后有条件可以建立网站。作用:开拓会员视野引导会员正确对待和利用网络,改变某些会员不良的上网习惯。同时对湖南工学院能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

5.应用到文艺上。(集体活动为主)

编排三国短剧、三国相声,鼓励学习、演唱有关三国的歌曲,校内外文艺晚会选送节目。作用:发现或增强会员的表演能力,陶冶情操。

6.其他活动。(集体活动为主)

协会成立后根据会员意见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作用:培养会员的创新精神、组织能力。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湖南工学院学籍,学籍情况特殊时,由会员大会根据情况解决;

2.承认本协会章程;

3.具有一定的责任心。

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入会申请。

2.经协会理事会审查通过。

3.交纳会费。

4.颁发会员证书。会员证书由协会印制、颁发。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对协会决议事项的表决权,要职的当选权;

2.对协会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3.要求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权利;

4.参加本协会的活动,享有受奖励权;

5.免费阅读协会内部的书籍资料;

6.经协会委托搞外联活动,所有参与者共获取总赞助资金的20%;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协会规章制度办事;

2.维护协会声誉与合法权益;

3.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4.及时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根据入会时间及活动退一部分会费。

第十......>>

中国体育场馆协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条中国体育场馆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Sport Venue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CSVA。

第二条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是由开展体育场馆有关业务的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唯一的全国性体育场馆社会组织,是代表中国参加相应国际体育场馆组织和活动的唯一合法组织。

第三条中国体育场馆协会宗旨是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准则,团结全国体育场馆工作者,推进体育场馆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为普及和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服务,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服务,为促进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的发展服务。

第四条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中国体育场馆协会住所在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体育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和推进全国体育场馆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咨询培训、科学研究等有关活动,促进中国体育场馆事业的健康发展。协会活动范围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中国体育场馆和体育事业的发展服务;

(二)宣传和普及全民健身运动,组织广大群众参加体育活动,组织竞技体育训练和比赛;

(三)组织和协调体育场馆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提高服务规范程度,维护市场秩序;

(四)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体育场馆管理方面的问纯渗题和建议,维护体育场馆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管理体育场馆的法制建设;

(五)组织全国体育场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技术咨询等活动;

(六)组织会员开展各项协作活动,互相学习和支持,加强彼此的联系与合作;

(七)组织、参与有关国际交往、交袭裤掘流活动;

(八)负责协调和组织体育场馆的科学研究工作;

(九)其他符合协会宗旨的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协会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各行业的体育场馆协会可申请为协会团体会员。

(二)以下场馆和组织可申请为单位会员:

1.尚未成立场馆协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各行业的各级各类体育场馆;

2.已成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各行业场馆协会会员的各级各类体育场馆;

3.从事体育场馆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科研等方面工作的组织和有关企业。

(三)在体育场馆工作中影响较大或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除具备第七条所述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协会章程;

(二)志愿加入协会;

(三)在协会的业务领域内有一定影响。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委员会授权的机构审核通过;

(三)由委员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拍核权和优惠权;

(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一经批准,即失去会员资格及协会授予的一切权利,交并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会员凡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经协会批准,取消其中国体育场馆协会会员资格:

(一)拖欠会费一年以上;

(二)严重违反章程及有关规定;

(三)给协会造成重大的名誉或经济损失;

(四)一年不参加协会活动。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司库、常委、委员;

(三)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并进行换届。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换届的,须由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换届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展开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会员代表大会休会期间,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司库、常委;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与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委员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协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对委员会负责,人数不超过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款所列的职权。

第二十二条常务委员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委员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协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司库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司库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司库任期每届四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协会法定代表人,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由秘书长担任。

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协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协会或授权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委员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协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个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由常务委员会决定设立,报经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专业委员会在协会的统一领导下和章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一条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三条协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四条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五条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六条协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条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条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一条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之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二条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务委员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三条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四条协会终止前,必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活动。

第四十五条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六条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等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协会会旗、会徽等标志由会员代表大会审定颁发,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或用于商业活动。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经年月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九条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委员会。

第五十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社会团体包括哪些

社会团体主要包括这些:

中华全国总工会,执委会主席:李建国简称“全总”,是全国各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领导机关。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成立于1922年5月。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席:陈至立中华妇女联合会简称“全国妇联”,滚衡成立于1949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各族女职工、女农民、女知识分子改备拆和其他劳动妇女、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妇女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妇女的群众组织。全国妇联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

扩展资料:

社会组织称谓的提出和使用,有利于纠正社会上对这类组织存在的片面认识,形成各方面重视和支持这类组织的共识。我国将社会组织分为三类,即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会团体是由公民或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按章程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包括行业性社团、学术性社团、专业性社团和联合性社团。基金会是利用捐赠财产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包括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核枣有资产举办的、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分为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劳动、民政、体育、中介服务和法律服务等十大类。

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目前的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业务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社会团体实际上附属在业务主管部门之下。中国的社会团体是社会组织的一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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