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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比赛秩序册模板(趣味运动会秩序册模板)

体育赛事 2023年10月24日 07:09 489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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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游泳比赛 秩序册
  2. 2013年天津市中小学游泳比赛秩序册

游泳比赛 秩序册

第二届大学生运动会游泳比赛

游泳比赛秩序册模板(趣味运动会秩序册模板)

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重庆大学

协办单位: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重庆市中学生体育协会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六—二十八日

目录

一、大会组委会名单……………………………………………………………2

二、仲裁及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2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委员会名单…………………………………………2

四、比赛组织机构名单…………………………………………………………3

五、裁判员名单…………………………………………………………………3

六、重庆市第二届大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5

七、重庆市第十一届中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8

八、各代表队名单………………………………………………………………12

九、竞赛日程……………………………………………………………………23

十、竞赛分组名单………………………………………………………………26

十一、重庆市大学生游泳最高纪录……………………………………………45

十二、重庆市中学生游泳比赛纪录……………………………………………47

十三、游泳运动员等级标准……………………………………………………49

十四、参赛人数统计……………………………………………………………51

十五、体育道德风尚拆御奖推荐表…………………………………………………52

大会组织委员会名单

名誉主任:彭智勇

主任:钟燕舒立春

执行主任:夏蒂胡红

副主任:夏思永肖钢罗韵

委员:夏思永龙周许定国黎国庆申存在

王学军袁毅冯江涛唐建忠龙震

贾勇刘黎明周平远肖宇翔张庆建

刘全袁草傅家林余良赖德云

曹勇孟胜秦誉张俊肖素华

张龙陈居奎龙勇苟洪杰王启林

郑应生朱敬宇蔡其帜

仲裁及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

主任:夏蒂

委员:胡红张淑娟蔡渝苟明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委员会名单

主任:肖钢

委员:夏思永邵洪范张淑娟蔡渝

比赛组织机构及工作人员名单

办公室主任:龙周

办公室副主任:李勇

成员:张鹏邹惠荣

宣传组组长:刘世翔

成员:张雄

竞赛组组长:张淑娟李建国

成员:吴学娇谢丹

场地组组长:马俊

成员:喻先哲邹光弟谭维先

奖品组组长:邓经蓉

成员:匡静梅

保卫组组长:王建卉

医务组组长:赵禾

重庆市大中学生游泳比赛裁判员名单

总裁判长:罗加冰

副总裁判长:王志修

副总裁判长:冯杰

计时长:马维琳

副计时长:余智勇韩嘉麟

裁判员:黎伟宋晓洪邹承伟邓聪陈祥川

柯伟超林坚尹志平宋瑞林陈铭琦

陈铭聪李巧则世莉黎昌杰周青蔡玲

终点端转身检查长:林莉

裁判员:程鑫文贤俊黄金华白砚吉陆源康

林婷香王兴才吴劲松

终点端转身检查长:向东

裁判员:胡显云纪光建文贤俊杨波李巧丽

马明兵李迎祥涂强

技术检查:董科林德云邹桂芳赵平

检录长:冉锋

副检录长:李明松

裁判员:谭漫丽陈俊丽程智彬赵伟孙亦航

发令长:马俊颜晓

裁判员:王建华李斌

编排记录长:赵梅曾争

裁判员:吴学娇肖婵谢丹徐艳张晓梅

常欢彭仁兰

宣告员:赵婉如李欣钰

重庆市第二届大学生运动会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大学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四、竞赛时间、地点

2008年9月26日至28日在重庆大学孙御肢B区游泳池举行。

五、竞赛项目

(一)男子组(14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4×100米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

(二)女子组(14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4×100米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

六、参加单位

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

七、竞赛组别

甲组:普通本科院校(非体育专业)

乙组: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含运动系)

丙组:高职、高专院校

八、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运动员必须符合《重庆市第二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堆积总则》第十条规定的参赛条件。

(二)每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可报领队1至2人、教练员1至4人,男、女运动员各12人。每队每项可报3人,每人可报2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项目。

(三)甲组学生可以参加乙组比赛,乙组学生只能参加乙组比赛。若接力项目中有1名乙组学生,则该接力队视为乙组。

(四)各单位必须在9月20日以前登陆重庆市教委体卫处网站完清参赛运动员网络注册手续。运动员凭《重庆市大学生运动员参赛卡》参赛,并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备查。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2003年游泳竞赛规则》。

(二)50米各项目进行预、决赛,不足8人的项目一次性决赛。其它项目一次性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若异组运动员成绩相同则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三)无故弃权者取消后继参赛资格(含接力项目)。

十、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甲组、丙组各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不足8人(队)参加的项目,按报名人(队)数减一原则录取名次,对获得前8名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各单项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并列名次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录取团体总分男、女各前8名颁发奖牌。

(二)乙组各单项分别录取前6名,不足6人(队)参加的项目,按报名人(队)数减一原则录取名次,对获得前6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各单项前6分别按9、7、6、5、4、3计分,并列名次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录取团体总分男、女各前6颁发奖牌。

(三)打破市大学生纪录者加9分。

十一、体育道德风尚奖

大会按运动员6:1、裁判员5:1的比例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个人奖,颁发获奖证书。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单位用电脑打印运动员报名表,注明运动员参赛组别,于2008年9月10日前发传真和电子邮件到重庆大学体育学院,逾期报名视为弃权。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传真号:65102594,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65102594

电子邮箱:TYXYYB@CQU.EDU.CN如果电子邮件与报名表不符,以报名表为准。

2.各单位自行对运动员的健康状况负责,必须组织运动员进行体检,报名表盖上单位公章和校医院公章方为有效。

(二)报到:

1.各参赛单位于9月26日上午10点在重庆大学体育学院报到,并于10:30点召开领队、教练员与裁判长联席会。

2.各参赛单位报到时须向组委会缴纳报名费500元、“抵押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

3.各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教练员及随队工作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报到时向组委会校验保险单据,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十三、仲裁、裁判

仲裁、总裁判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和市大学生体协协商选调。

十四、经费

各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每人每天食、宿标准90元人民币)。

十五、其它

(一)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重庆市教委体卫艺处。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第十一届中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委、重庆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重庆大学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学生体协

四、比赛时间、地点

2008年9月26—28日,在重庆大学B区游泳池举行。

五、参加单位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游泳)及其它普通中学。

六、竞赛项目

男子组、(13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4×100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

女子组、(13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4×100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

七、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比赛,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中学生,并已在市学生体协注册者,方可报名参赛。

(二)经市教委体卫艺处审核同意,未能入选所在“试点校”代表队的初中学生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区县(自治县)报名参赛。由“试点校”初中毕业升入“试点校”高中的运动员,不在代表原输送区县(自治县)参赛。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地途中及比赛期间),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八、参赛办法

(一)各单位限报领队(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的干部或分管体育工作的校领导)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男、女各10人。未入选代表队的运动员,可以以个人名义参赛,记名次、不计算团体总分。

(二)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每项接力各单位限报男、女各一队。

(三)各参赛单位务必9月12日前完成运动员的重庆市学生运动员网络注册,未注册的运动员将不能参赛。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凭注册卡参赛,请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备查。

(五)游泳“试点校”必须组队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按照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执行。

(二)除50米以外其余项目均进行一次性决赛。

十、录取与奖励

(一)男、女团体总分合计按成绩录取前六名,“试点校”取并列名次。团体颁发奖牌,个人颁发证书。

(二)各单项按成绩分别录取前六名,不足六人参加的比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递减一名录取。

(三)各单项录取前六名,分别按7、5、4、3、2、1计分,名次并列时,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接力和200米个人混合泳加倍计分;破市中学生游泳比赛纪录者每项加7分。若遇团体总分相等,则以打破市中学生游泳比赛纪录多者名次列前;仍相等,则以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四)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评选2队;个人每单位评选2名运动员(男、女队各评1名)。

十一、资格审查

(一)为了端正赛风,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和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在报名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并不得补报或更换其他运动员;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并通报全市,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区、县(自治县、市)教委(教育局)、学校领导的责任。

(二)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必须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核批并签名的申诉报告,同时交纳申诉费200元方可受理,胜诉者将如数归还申诉费。

(三)对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员、运动队,将依据《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试行)》的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十二、裁判员

裁判长、裁判员均由主办单位选调。

十三、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请各代表队将报名表(加盖派单位公章和医务部门体检证明章)于2008年9月10日前分别发传真和电子邮件到重庆大学体育学院,逾期报名视为弃权。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传真号:65102594,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65102594

电子邮箱:TYXYYB@CQU.EDU.CN如果电子邮件与报名表不符,以报名表为准。

(二)报到:各代表队于2008年9月26日下午2:30在重庆大学(A区)体育学院会议室报到,并交纳竞赛费、保证金、注册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9月26日下午3:00在重庆大学体育学院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请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准时出席。

十四、经费

(一)各参赛队交通、食宿等费用一律自理。

(二)每人缴纳参赛费50元。

(三)为加强竞赛管理,杜绝学校体育竞赛中的违纪现象,真正做到公平竞争,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报到时必须交纳“抵押保证金”500元。对在比赛期间未违反《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的运动队,运动会结束后,所交纳的“抵押保证金”将如数退还。组委会对举报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适当奖励,并对举报者保密。

十五、其他

(一)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重庆市第十一届中学生游泳比赛竞赛日程参考表

2.重庆市第十一届中学生游泳比赛报名表

各代表队名单

重庆大学(重大)

领队:许定国

教练:邹桂芳赵平冯杰

男队:刘炜李恒毅石凯王世琦姜锐夏诗贤

林尧伍佳姜腾陈静王力夫陈劲帆

刘阳

女队:马丽莎高澍段晓婕樊俊苏陈凝胡倩

王月玥丁岚陈希沁林然梁善

西南大学(西大)

领队:夏思永

教练:沈建伟禹文

男队:崔泽华穆彪韩宏静张文何怡波谢忱

王逸林翔罗潇李凌睿黄嘉良龙彦宇

女队:陈洁毕茜陈羽丹熊洁赵臣徐在爽

张耀宇刘玉玲王熹张晓莹莫言肖雪

西南政法大学(西政)

领队:黎国庆

教练:王刚秦萍兰俊

男队:王跃毛健陈鎏施昆鹏

女队:潘诗桦陈晓陈菁菁王春晓刘妍君

粟果王上

重庆交通大学(交大)

领队:申存在王学军

教练:周菲菲张元阳

男队:庄家智周伟张聪苏澎林慧东马青

易晼黄多巍蒋帅张万辉袁晓刘丹

女队:周文杨张望舒张晓晨王璨刘彤周晰

马璐邵婷婷何雷蕾陈维逸

重庆工学院(重工)

领队:袁毅

教练:路毅宋成刚徐缙

男队:刘沁陈天龙周君相王曦王昊刘宇

韦龙庚

女队:夏莹刘浩文吴杉王梦旎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重电)

领队:冯江涛

教练:徐然

男队:胡余加王鹏周诚

女队:潘静怡马丽丽

重庆文理学院(文理)

领队:唐建忠

教练:胡旭东

男队:蒲俊龙万波何光银

女队:王佩瑶靖莹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重师涉外)

领队:龙震贾勇

教练:谭娟张又匀

男队:张磊吴海云孙为宜将立冉杰

女队:李丹洁周芸芸王雪王甜

重庆三峡学院(三峡)

领队:刘黎明

教练:张德东

男队:王博宇吕书华程萩林肖兴华李显赵子渊

史雨林杨百川李阳陈厚同蹇友山姚君

女队:魏妍君江游云珂胡颖陈晶盛莹翀

重庆医科大学(重医)

领队:周平远

教练:江瑞

男队:邱实

西南大学育才学校(育才)

领队:肖宇翔

教练:郭翔黄可

男队:李华周林杰范蒙李阳杰刘福焦洋

女队:张圣昆纪坤郗茜王姗卢婷莉张毓珈

王楠

重庆邮电大学(重邮)

领队:张庆建

教练:张文王燕妮

男队:高小建李小兵吴成光黄威陈发吴智强

周利罗毅

女队:王丽韩蒙蒙颜希罗玉俊谭婉珏袁永英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电专)

领队:刘全

教练:梁余

男队:韦宝其陈继刚杨建设谢承君赵江涛石恒源

李志林李泽蒋洪波张驰林森门宏伟

莫雷沈敏强柯源

女队:程凌希金鑫侯黎琳马昊莹石秀梅林闰雨

黄玥陈文婧周庆丰钟固君戈小怡蒋倩

张学勤

长江师范学院(长江)

领队:袁草

教练:胡朝文

男队:李俊龚宇田兆均吴双双杨文刘家宏

严健铭龙大林

女队:张玲田慧陈小琴钟密

重庆工商大学(工商)

领队:傅家林

教练:周瑞勤

男队:张琨

女队:倪梦崔璨刘婧杪胡瑜婷鄢涵月叶文嘉

邱枫魏意超周正芳媛

四川外语学院(川外)

领队:邵洪范杨焱

教练:胡晓洋

女队:苏小亨钱梦仑朱珠王抒忆杨婉屏高思语

李漪星郭霄卢雪万姗杨露美

重庆铁路中学(铁中)

领队:余良

教练:朱毅史岚

女队:秦璇鲁思雨龙婧李含谞姚佳男刘雨岑

魏梦逸

男队:粟相瑞张茂森刘灿李雪飞黄秋雨胡思陵

魏钰鳞侯熙刘昱莆

北碚朝阳中学(朝阳)

领队:赖德云

教练:赖德云

女队:杨雅琦叶子邓如冰

重庆八中(八中)

领队:曹勇

教练:曹继生

女队:郭帅王莹杨曦

男队:段智毅郭竞翔张逸飞周嘉西陈镜行孙潇

唐皇斯墨郭晋刘传琦程一叶秦阳郭世俊

禹嘉星

重庆七中(七中)

领队:孟胜

教练:李智敏

女队:龙梦涵

男队:冉自翔曹圣

沙坪坝实验中学(沙中)

领队:秦誉

教练:周云奎

女队:谷巧雯

南岸区十一中(11中)

领队:张俊

教练:张箭李荧

女队:李梦渝师钰芳杨蕃陈晨

男队:王裕华刘立峻王希童思然蒋钰井李冬旭

重庆南开中学(南开)

领队:肖素华

教练:夏希

女队:王曦李青来徐心怡李煜程冰倩刘莉琳

赵巧一陈晓宇

男队:张鸿潇李牧鸿温云麟周健冬周微涵李天洋

张涵

杨家坪中学(杨中)

领队:张龙

教练:陈锐颖张杰

女队:洪媛媛赵梦佳项梅竹王唯劲杨萍曹潇双

陈胡一诺

男队:许云松王锦豪湛棋刘洋珂周逸飞叶光鑫

刘同越蒙昌浩陈功熊天宇

重庆市江北中学(江中)

领队:陈居奎

教练:张薇

女队:孟偲琪刘蓉刘俊丽徐宁一张敖倩杨煜茁

杨耘伊谭思思胡悠悠李彤彤

男队:杨汉迪谭永豪罗健兴景秀山陈彦志马茂原

唐成超李立仁张天齐李新霖

重庆清华中学(清华)

领队:龙勇

教练:王庄媚

女队:杨露丹王榕基王培颖刘欢龙晓蒂张君秋

高红瑶向润开

男队:郑凯彭罡益连浩刘奇张健伟王先成

张茂徐幸昆姚正鑫翟纯康

巴蜀中学(巴蜀)

领队:苟洪杰

教练:陈方圆

女队:郑梦璐周可为熊佳丽

男队:胡夏蒙

重庆市六十八中(68中)

领队:王启林

教练:赵丽娜

女队:孙储梦方唯扬

重庆市渝北区教委(渝教)

领队:郑应生朱敬宇

教练:韩祖蓉

男队:郑潘博洋

重庆市涪陵第五中学(涪五中)

领队:蔡其帜

教练:夏林平

男队:袁玺超

西南师大附中(西附)

教练:张箭

男队:宋英豪

个人参赛名单

侯伯伦男南岸区十一中

刘倬佑男重庆一中

夏欣辰女重庆一中

吴俊男重庆一中

刘礼仪女重庆一中

吕秋玥女重庆一中

殷嘉奇男重庆一中

卢九一男重庆一中

陈远航男重庆一中

第二届大、中学生游泳比赛

体育道德风尚奖推荐表

推荐先进集体:1、

2、

3、

推荐本队先进个人:1、男队员1名

2、女队员1名

学校:领队签字:

注:1、先进集体大学组可推荐3个队,中学组可推荐2个队。

2、先进集体只能推荐他队,凡推荐本队的为无效票。

3、请将本推荐表于9月29日上午9:30前交编排记录组。

2013年天津市中小学游泳比赛秩序册

七、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比赛,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中学生,并已在市学生体协注册者,方可报名参赛。

(二)经市教委体卫艺处审核同意,未能入选所在“试点校”代表队的初中学生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区县燃携(自治县)报名参赛。由“试点校”初中毕业升入“试点校”高中的运动员,不在代表原输送区县(自治县)参赛。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地途中及比赛期间),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八、参赛办法

(一)各单位限报领队(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的干部或分管体育工作的校领导)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男、女各10人。未入选代表队的运动员,可以以个人名义参赛,记名次、不计算团体总分。

(二)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皮物伏每项接力各单位限报男、女各一队。

(三)各参赛单位务必9月12日前完成运动员的重庆市学生运动员网络注册,未注册的运动员将不能参赛。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凭注册卡参赛,请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备查。

(五)游泳“试点校”必须组队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按照蚂差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执行。

(二)除50米以外其余项目均进行一次性决赛。

十、录取与奖励

(一)男、女团体总分合计按成绩录取前六名,“试点校”取并列名次。团体颁发奖牌,个人颁发证书。

(二)各单项按成绩分别录取前六名,不足六人参加的比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递减一名录取。

(三)各单项录取前六名,分别按7、5、4、3、2、1计分,名次并列时,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接力和200米个人混合泳加倍计分;破市中学生游泳比赛纪录者每项加7分。若遇团体总分相等,则以打破市中学生游泳比赛纪录多者名次列前;仍相等,则以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四)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评选2队;个人每单位评选2名运动员(男、女队各评1名)。

十一、资格审查

(一)为了端正赛风,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和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在报名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并不得补报或更换其他运动员;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并通报全市,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区、县(自治县、市)教委(教育局)、学校领导的责任。

(二)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必须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核批并签名的申诉报告,同时交纳申诉费200元方可受理,胜诉者将如数归还申诉费。

(三)对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员、运动队,将依据《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试行)》的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十二、裁判员

裁判长、裁判员均由主办单位选调。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标签: 比赛 游泳比赛 比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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