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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比赛中 集体项目(参加集体项目比赛)

体育赛事 2023年11月02日 07:09 446 admin

大家好,关于套路比赛中 集体项目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参加集体项目比赛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全国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有哪些
  2. 武术竞赛项目分类 是什么
  3. 武术套路的评分标准是什么(动作、演练)
  4. 武术套路评分规则是什么
  5. 武术套路比赛的项目有拳术、器械、集体项目和()项目。

全国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有哪些

全国传统武术套路竞赛式武术比赛的种类之一,每个比赛都有比赛特定的规则。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全国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欢迎阅读!

套路比赛中 集体项目(参加集体项目比赛)

全国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第一章:竞赛组织机构

第一条竞赛委员会

根据不同的比赛规模,可设立竞赛委员会、竞赛部或竞赛处,由负责竞赛业务的行政人员若干人组成。在大会组委会统一领导下,负责整个大会的竞赛组织工作。

第二条竞赛监督委员会

一、竞赛监督委员会为竞赛的监督机构。

二、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的组成。

由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或5人组成。

三、竞赛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一)监督、检查仲裁委员会、裁判员的工作。

(二)监督、检查参赛运动队的比赛行为。

(三)有权对违纪的仲裁人员、裁判人员和运动队的相关人员做出处罚。

(四)竞赛监督委员会不直接参与仲裁委员会和裁判人员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干涉仲裁委员会、裁判人员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改变裁判人员、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

第三条仲裁委员会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的组成。

由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斗罩员3或5人组成。

二、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一)接受运动队的申诉,并及时做出裁决,但不改变裁判结果。

(二)仲裁委员会会议出席人员必须超过半数,超过半数以上做出的决定方为有效。表决投票相等时,仲裁委员会主任有决定权。仲裁委员会成员不参加与本人所在单位有牵连问题的讨论与表决。

(三)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四)仲裁委员会负责确定比赛时每场地仲裁录像位置。

第四条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

(二)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副裁判长1人;评分裁判员3-5人。根据竞赛的规模可设若干个裁判组。

(三)编排记录长1人。

(四)检录长1人。

二、辅助工作人员的组成(根据比槐销历赛规模,可适当增加或减少人员)

(一)竞赛电子系统操作人员每场地1-2人

(二)编排记录员3-5人。

(三)检录员每场地2-3人。

(四)宣告员1-2人。

(五)放音员1-2人。

(六)摄像员每场地1-2人。

第五条裁判员的职责

一、总裁判长

(一)组织领导各裁判组的工作,保证竞赛规则的执行,检查落实赛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解释规则、规程,但无权修改规则、规程。

(三)在比赛过程中,根据比赛需要可调动裁判人员工作,裁判人员发生严重错误时,有权处理。

(四)审核并宣布成绩,做好裁判工作总结。

二、副总裁判长

(一)协助总裁判长的工作,并铅搜可重点负责竞赛中某一部分的工作。

(二)在总裁判长缺席时,代行其职责。

三、裁判长的职责

(一)组织本裁判组的业务学习和实施裁判工作。

(二)执行比赛中对套路时间不足或超出规定、重做、集体项目少于规定人数、配乐项目不符合要求等扣分。

(三)经总裁判长同意,有权对不合理的运动员应得分进行调整,但无权更改裁判员的评分。

(四)裁判员发生严重的评判错误时,可向总裁判长建议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副裁判长的职责

协助裁判长进行工作;负责管理本场地检录组的工作,保证本组比赛有序进行。

五、裁判员的职责

(一)服从裁判长的领导,参加裁判业务学习,做好准备工作。

(二)认真执行规则,独立进行评分,并作好临场评分记录。

(三)负责运动员整套动作演练的评分。

六、编排记录长的职责

(一)负责编排记录组的全部工作,审查报名表,并根据大会要求编排秩序册。

(二)负责比赛现场评分记录的审核;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总裁判长指意,现场进行有关项目上场组别、顺序的调整(含人员、项目的增加或删减)。

(三)准备比赛所需表格,审查核实比赛成绩及排列名次。

(四)采用电子竞赛计分系统时,须做好裁判组与电子竞赛系统操作组的协调工作,保证竞赛成绩无误。

(五)如遇同分时,按规则规定处理好成绩,确定名次。

(六)编排成绩册。

七、检录长的职责

(一)负责在赛前协调安排布置场地,落实各场地检录处位置、运动员入场和退场的位置及标记,

(二)负责检录组的全部工作,及时与各裁判长沟通,如有变化及时报告总裁判长和宣告员。

第六条辅助工作人员职责

一、编排记录员的职责

根据编排记录长分配的任务进行工作。

二、检录员的职责

(一)按照比赛顺序及时进行检录,将比赛运动员带入场后,向裁判长递交检录表。

(二)配合裁判长,做好现场运动员上场的检录工作;负责多名运动员同时上场时的起势位置的确定。

(三)负责将完成比赛的运动员带出场地,保证场内竞赛秩序井然。

三、宣告员的职责

报告比赛成绩,介绍有关竞赛规程、规则、比赛规模、传统武术拳种及项目特点等知识。

四、放音员的职责

(一)在比赛第一次检录时,负责收取配乐项目音乐光碟,根据比赛出场顺序进行编号,保证配乐项目比赛顺利进行。

(二)运动员站在比赛场地3-5秒钟之间,开始放音乐。

(三)比赛结束后,负责将音乐归还运动队。

五、摄像员的职责

(一)对全部竞赛项目进行现场摄像。

(二)遵照仲裁委员会、竞赛监督委员会的要求,负责播放相关项目录像。

(三)全部录像均应按大会规定予以保留,并交付竞赛处制作光盘存档资料。

全国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第二章:参赛人员及其规定

第七条参赛人员及其规定

参赛人员包括参赛队的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和随队医生。为确保大会的顺利进行,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参赛者应按规程中的规定按时报名。并遵守大会各项规定。

二、参加组委会安排的领队会议(组委会)和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充分发表意见和提出疑问,一旦决定,严格遵照执行。

三、参赛者应依据规则和规程公平竞争,履行武术礼仪,服从裁判,尊重对手。

四、任何参赛人员不得在比赛期间对裁判人员施加影响和干扰,一经发现,由竞赛监督委员会予以严肃处理。

第八条申诉

一、仲裁委员会只受理运动队在比赛时裁判长对本队运动员的扣分有异议的申诉。

二、申诉程序

参赛队对裁判长扣分有异议时,必须在该场该项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由该队领队或教练向仲裁委员会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诉,同时交付1000元申诉费。一次申诉仅限一个内容。

仲裁委员会依据申诉内容进行认真审议,查看仲裁录像,如裁判长扣分正确,提出申诉的运动队必须坚决服从。如果因不服而无理纠缠,根据情节轻重,可由仲裁委员会建议竞赛监督委员会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比赛成绩;如裁判长扣分错误,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由竞赛监督委员会对裁判长进行处理,但不改变裁判结果,退回申诉费。裁决结果应及时通知有关各方。

全国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第三章:竞赛通则

第九条竞赛性质

一、竞赛类型分为:

(一)个人赛

(二)团体赛

(三)个人及团体赛

二、按年龄可分为:

(一)成年赛

(二)青少年赛

(三)儿童赛

三、按内容分为:

(一)各拳种单练拳术和器械的个人项目比赛

(二)对练项目比赛

(三)集体项目比赛

(四)综合项目比赛

第十条竞赛和表演项目

一、竞赛项目:

(一)流传有序的各拳种流派的传统武术套路,包括单练的拳术、器械,对练和集体项目。

(二)在群众中广泛流传的其他武术套路,包括各种规定套路的拳术、器械项目。

(三)武术健身拳操(功法)。

二、集体表演项目:

以武术动作为主要内容,并具有一定艺术性的集体武术综艺表演项目。

第十一条竞赛年龄分组

儿童组(A组):12周岁以下。

少年组(B组):12周岁至17周岁。

青年组(C组):18周岁至39周岁。

中年组(D组):40周岁至59周岁。

老年组(E组):60周岁和60周岁以上。

第十二条比赛顺序的确定

在竞赛监督委员会和总裁判长的监督下,由编排记录组运用计算机程序进行分组排序,确定项目比赛顺序和运动员上场顺序。

第十三条检录

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第一次检录,并检查服装和器械。赛前20分钟进行第二次检录,第三次检录时间为赛前10分钟。

第十四条礼仪

运动员听到上场点名时、完成比赛套路后和裁判长宣布最后得分时,应向裁判长行抱拳礼。

第十五条计时

运动员由静止姿势开始肢体动作,计时开始;运动员结束全套动作后并步站立,计时结束。

第十六条示分

运动员的比赛结果,公开示分。

第十七条弃权

不能按时参加检录与比赛者,按弃权论处。

第十八条兴奋剂检测

根据国际奥林匹克宪章的规定和国际奥委会的有关要求,进行兴奋剂检测。

第十九条名次等级奖项的评定

一、名次评定:

(一)个人项目、对练项目名次:

按比赛的成绩高低排列名次。得分最高者为该单项的第一名,次高者为第二名,依此类推。

(二)个人全能名次:

根据规程规定,按各单项得分总和的多少进行评定,得分最多者为全能第一名,次多者为第二名,依次类推。

(三)集体项目名次:

按得分最高者为该项的第一名,次高者为第二名,依次类推。

(四)团体名次:

根据竞赛规程关于团体名次的确定办法进行评定。

二、得分相等的处理:

(一)个人项目、对练项目得分相等的处理:

1、两个无效分的平均值接近有效分的平均值者列前。

2、两个无效分数的平均值高者列前。

3、两个无效分数中,低无效分数高者列前。

4、如仍相等,名次并列。

(二)个人全能得分相等时,以比赛中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如获得所有名次均相等,则名次并列。

(三)集体项目得分相等时,按个人项目得分相等的处理办法处理。

(四)团体总分相等时,以全队获得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如获得单项名次均相等,则名次并列。

三、等奖奖项评定:

个人项目、对练项目、集体项目分别设一、二、三等奖。确定获奖等级的方法是按各项最后得分多少排序,各奖项的比例由竞赛规程规定。

第二十条集体表演项目奖项的评定

一、集体表演项目奖项设一、二、三等奖。

确定获奖等级的方法是按得分的多少排序,各奖项的比例由竞赛规程规定。

二、集体表演项目也可设置其它特别奖项。

集体表演项目设置的特别奖项由竞赛规程规定。

第二十一条套路完成时间的规定

一、个人项目和对练项目:

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2分钟(太极拳类项目除外),运动员演练至1分半钟时,由裁判长鸣哨提示。

二、太极拳类项目:

(一)太极拳项目4-6分钟,运动员演练至4分30秒时,由裁判长鸣哨提示。

(二)太极器械项目3-4分钟,运动员演练至3分钟时,由裁判长鸣哨提示。

(三)根据赛事规模,套路完成时间由竞赛规程规定。

三、集体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4分钟。

四、集体武术综艺表演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6分钟。

五、运动员比赛时完成套路的时间以裁判组的秒表所计的时间为依据。运动员比赛时裁判组用2块秒表计时。当运动员完成套路的时间不符合有关规定,同时裁判组的2块秒表所计时间又不相同时,以较接近规定时间的1块秒表所计时间为准。

六、根据竞赛性质和竞赛内容的不同,可在规程中对完成套路时间作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集体项目人数的规定

集体项目、武术健身拳操不少于6人,集体表演项目人数不限或由规程规定。

第二十三条配乐

一、配乐项目按规程规定执行。

二、凡配乐项目必须使用纯音乐,音乐主题与套路主题相和谐。

三、动作开始的前奏曲和动作结束后的音乐尾声,须控制在15秒以内;音乐须使用光盘或MP3播放器录制,比赛音乐须独立录制和备份。

四、各代表队须在配乐项目比赛前第一次检录时,将本队音乐光盘或MP3播放器进行检录,交至放音员处,并配合放音员完成本队比赛音乐播放。

第二十四条未完成套路规定

运动员未完成比赛套路不予评分。

第二十五条重做

运动员因主客观原因造成比赛套路中断,可以申请重做一次。重做项目可安排在该类项目最后一名上场,若出现最后一名选手重做,则允许休息5分钟后上场。

第二十六条服装

一、裁判员应穿统一的武术裁判服装。

二、运动员可穿具有运动特色、项目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的适合于武术运动的比赛服装和武术鞋。

三、规程可以根据竞赛性质、内容,统一规定运动员的比赛服装。

第二十七条竞赛场地

一、个人项目和对练项目的竞赛场地为长14米,宽8米,场地四周内沿应标明5厘米宽的白色边线,场地的长和宽均由边线的外沿开始计算。场地周围至少有2米宽的安全区域。

二、集体项目的竞赛场地为长16米、宽14米,场地四周内沿应标明5厘米宽的白色边线,场地的长和宽均由边线的外沿开始计算。场地周围至少有1米宽的安全区域。

三、竞赛场地的地面空间高度不少于8米;两个场地之间的距离在4米以上;场地灯光垂直照度和水平照度应在规定范围之内。

四、竞赛场地应有明显场地编号标志;场地周围应设置仲裁录像和电子示分屏的位置;场地一侧设置裁判席。所有设置均应保持与场地边线2米以上距离。

五、裁判席右侧后方运动员临场处,应设置2-4名运动员临场席。

第二十八条比赛器械

可以使用任何武术器械或由规程规定的器械。

第二十九条其它比赛设备

根据竞赛规模大小和需要配备摄像机、放像机、电视机和音响设备。

点击下页还有更多>>>全国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武术竞赛项目分类 是什么

一、竞赛通则

1、竞赛性质武术套路竞赛一般分为个人赛、团体赛、个人及团体赛。另外,按年龄可分为成年赛、少年赛和儿童赛;按性别可分为男子赛和女子赛;按比赛成绩可分为甲级赛和乙级赛。竞赛性质由竞赛规程确定。

2、竞赛项目国内武术套路竞赛项目分为:自选(或规定)项目、其他项目、对练项目和集体项目。

自选(或规定)项目包括:长拳、太极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

其他项目包括:

(1)其他拳术:指除规则规定的自选拳术内容以外的拳术。共分为四类,即形意、八卦、八极类;通臂、劈挂、翻子类;地躺、象形类;查、花、炮、红、华、少林类。

(2)其他器械:指除规则规定坦模的自选器械内容以外的器械项目。共分为三类,即单器械、双器械、软器械。

3、名次评定

(1)个人单项名次:得分最多者为该项第一名,次多者为第二名,依此类推。如在一次比赛中有预、决赛,则以预、决赛得分总贺吵和最多者为该项第一名,次多者为第二名,依此类推。如果个人单项(含对练)得分相等时,按下列顺序决定名次:

①套路中有创新难度动作者,名次列前。

②动作完成分与演练水平分的低无效分之和高者列前。

③动作完成分与演练水平分的高无效分之和低者列前。

④演练水平分中有效分的平均值高者列前。如仍相等,名次前列。

(2)个人全能名次:按各单项得分总和的多少进行评定,得分多者为全能第一名,次多者为第二名,依此类推。如果个人全能得分相等时,以比赛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如获得所有名次均相等,则并列。

(3)集体项目名次:得分最多者为该项的第一名,次多者为第二名,依此类推。集体项目得分相等时,名次并列。

(4)团体名次:根据竞赛规程关于团体名次的确定办法进行评定。团体总分相等时,以全队获得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如获得单项名次均相等,则并列。

4、比赛服饰

(1)比赛时,运动员必须穿规定的比赛服装。

(2)运动员必须穿武术鞋或运动鞋。

(3)上场比赛时,不允许佩带手表及耳环、项链、手镯、等饰品。

(4)比赛服装上的广告标志或队标只允许印在左袖外侧一处,大小不得超过8?M×5?M。

补充:

5、起势、收势、配乐与套路记时

(1)运动员应在同侧场内完成同方向的起势和收势。集体项目必须在场内完成起势和收势,方向、位置不限。

(2)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开始动作时即为起势,开始计时。对练和集体项目在行进间开始动作者,须事先向裁判长申明。运动员完成整套动作后,须并步收势(计时结束),再转向裁判长行注目礼,然后退场。

(3)运动员听到上场比赛的点名和赛后示分时,应向裁判长行抱拳礼或持械礼。

(4)除集体项目外,任何项目在比赛时均不得配乐。

二、长拳、太极拳、南拳、剑、刀、枪、棍的评分方法与标准

1、评分裁判员的组成在裁判长的直接领导下,参加评分的裁判员有两组。第一组由评判动作完成的裁判让拍缓员组成,人数为3-5人;第二组由评判演练水平的裁判员组成,人数为3-5人。

2、评分标准各项比赛的满分为10分,其中动作规格分值水平为6.8分,演练水平分值为3分,创新难度分值为0.2分。

(1)动作完成分的评判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发挥的技术水平,按照各竞赛项目的动作规格要求,减去对该动作规格中出现的与规格要求轻微不符、显著不符、严重不符的错误扣分和其他错误扣分,即为运动员的动作完成分。

由裁判员扣分的其他错误包括运动员完成套路动作时出现遗忘、失去平衡、附加支撑、倒地、器械或服装影响动作,器械变形、折断、掉地等。

补充:

(2)演练水平分的评判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表现的套路演练水平、按照各竞赛项目在功力(劲力、协调各占0.5分)、演练技巧(精神、节奏、风格各占0.5分)、编排(内容、结构、布局各占0.5分)等方面的评分标准,整体比较,确定扣分。从该类分值中减去应扣分数,即为运动员的演练水平分。

(3)裁判员的示分裁判员所示分数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二位数必须是0或5。

(4)应得分数的确定动作完成应得分与演练水平应得分之和即为运动员的应得分数。动作完成应得分与演练水平应得分的确定:如3个裁判员评分,取3个分数的平均值为运动员的应得分;如4或5个裁判员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中间2个或3个分数的平均值为运动员的应得分。运动员的应得分数只取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不作四舍五入。

(5)最后得分的确定裁判长从运动员的应得分中减去“裁判长扣分”,再加上“创新难度动作”的加分,即为运动员的最后得分。

3、指定动作和创新难度动作

(1)指定动作武术竞赛既赛成绩,又交流技术,加之科学的发达,信息的流通,武术训练方法的不断科学化,国内专业队武术竞技水平十分接近,竞争也十分激烈,为提高裁判员评分的准确性和区人度,国家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于1996年不但修改了规则,而且还推出了自选套路竞赛指定动作。指定动作是国家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组织专家,根据武术运动规律编排出来的技术新、难度大、要求高的单个或数个动作组合而成的武术技术动作。这些动作并非一成不变,而是由国家武术竞赛主管部门每年年底公布下一年比赛各自选套路指定动作的内容、规格、难度值,并配有动作图解和动作录像带等。

参赛运动员均应准确填写自选套路指定动作位置确定图表,由运动员本人和教练员签名,并在比赛前交裁判组。

补充:

(2)创新难度动作是指必须符合武术运动的本质属性和运动规律;必须是具备较高的专项素质与专项技能才能完成的动作;必须是由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正式比赛中从未出现过的动作。

创新难度动作的申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配有技术图解或录像带)在赛前30天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主管部门。然后由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5-7人,组成“全国武术技术鉴定委员会”,对申报的创新难度动作进行讨论、确认,并把加分分值、命名和鉴定结果,赛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仲裁委员会和裁判组。

运动员若较好地完成申报的创新难度动作,则由裁判长按确认的分值给予加分;由于失败或与鉴定确认的动作不符,不予加分;若在完成创新难度动作过程中,出现其他错误,由裁判员按规则扣分。

三、其他拳术、器械、对练、集体项目的评分方法与标准

1、评分方法

(1)应得分数的确定:由5个裁判评分,取中间3个分数的平均值为运动员的应得分数。运动员的应得分只取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不作四舍五入。

(2)最后得分的确定:裁判长从运动员应得分数中减去裁判长按规定执行的扣分,即为运动员的最后得分。

2、评分标准各项比赛的最高得分均为10分,具体标准如下:

(1)其他拳术、器械的评分标准姿势正确、方法清楚的分值为4分;劲力顺达、动作协调的分值为3分;风格独特、内容充实的分值为2分;精神贯注、节奏分明的分值为1分。

(2)集体项目的评分标准

质量的评分:姿势正确、动静分明、精神贯注、技术熟练。此类分值为4分。

内容的评分:内容充实、武术的特点和风格突出,整套动作中应包括项目的基本动作和基本方法。此类分值为3分。

配合的评分:队形整齐,动作协调一致。此类分值为2分。

补充:

结构、布局的评分:结构恰当,布局匀称、攻防合理的分值为4分;动作熟练、配合严密的分值为3分;内容充实、结构紧凑的分值为2分;意识逼真、风格突出的分值为1分。

前两部分由评判动作规格的裁判员评定;后两部分由评判演练水平的裁判员评定。

四、裁判长的扣分以及对评分的调整

1、武术套路比赛中裁判长的扣分范围:

(1)趋势、收势不符合规定或有意拖延时间。

(2)重做。

(3)出界。

(4)平衡时间不足。

(5)套路完成时间不足或超出规定时间。

(6)器械、服装不符合规定。

(7)动作组别不够。

(8)规定套路的动作缺少或增加。9)指定动作的扣分。

2、当评分中出现明显不合理现象时,在出示运动员最后得分前,裁判长须报告总裁判长,经总裁判长同意,可召集场上裁判员协商或同个别有关裁判协商,改变分数。被指定改分的裁判员必须服从。

3、当有效分数(最高或最低)之间出现不允许的差数时,在出示运动员的最后得分前,裁判长可召集场上裁判员协商或同个别有关裁判协商,改变分数。被指定改分的裁判员必须服从。

4、总裁判长认为最后得分偏高或偏低时,在裁判组没有公开分前,可与裁判长协商,改变分数。被指定改分的裁判长必须服从。分数改变后,由总裁判长签名。

五、套路比赛的有关规定

1、完成套路的时间

(1)长拳、南拳和刀、剑、枪、棍的自选套路,不得少于1min20s.如按年龄分组比赛时,18周岁以上的成年组不少于1min20s,12-17周岁的少年组不少于1min10s,不满12周岁的儿童组不少于1min。

(2)太极拳自选套路3-4min(到3min时,裁判长鸣哨示意)。太极拳规定套路为5-6min(到5min时,裁判长鸣哨示意)。(3)太极剑集体项目3-4min(到3min时,裁判长鸣哨示意)。(4)其他项目单练不得少于1min。对练不得少于50s。2、套路比赛场地与器械规格(1)套路比赛在地毯上进行。单练和对练项目的场地为长14m,宽8m,四周内沿应标明5cm宽的边线,其周围至少有2m宽的安全区,在场地的两长边中间各做一条长30cm,宽5cm的中线标记。集体项目的场地为长16m,宽14m,四周内沿应标明5cm宽的边线,其周围至少有1m宽的安全区。

补充:

(2)武术器械的长度、重量、硬度等都有规定。如枪的全长必须等于本人直立直臂上举时从脚底到指端的长度,棍最短必须等于本人身高。枪杆和棍应由白腊杆制成,粗细按不同年龄组均有规定。剑或刀的长度以运动员直臂垂肘反手持剑或直臂垂肘抱刀时,剑尖或刀尖不低于本人耳上端为准。剑、刀应由钢材料制成,对不同年龄组的器械重量均有规定。

一、竞赛通则

1、竞赛性质武术套路竞赛一般分为个人赛、团体赛、个人及团体赛。另外,按年龄可分为成年赛、少年赛和儿童赛;按性别可分为男子赛和女子赛;按比赛成绩可分为甲级赛和乙级赛。竞赛性质由竞赛规程确定。

2、竞赛项目国内武术套路竞赛项目分为:自选(或规定)项目、其他项目、对练项目和集体项目。

自选(或规定)项目包括:长拳、太极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

其他项目包括:

(1)其他拳术:指除规则规定的自选拳术内容以外的拳术。共分为四类,即形意、八卦、八极类;通臂、劈挂、翻子类;地躺、象形类;查、花、炮、红、华、少林类。

2)其他器械:指除规则规定的自选器械内容以外的器械项目。共分为三类,即单器械、双器械、软器械。

对练项目包括: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徒手与器械对练。

集体项目包括:徒手、器械等。

3、名次评定

(1)个人单项名次:得分最多者为该项第一名,次多者为第二名,依此类推。如在一次比赛中有预、决赛,则以预、决赛得分总和最多者为该项第一名,次多者为第二名,依此类推。如果个人单项(含对练)得分相等时,按下列顺序决定名次:

①套路中有创新难度动作者,名次列前。

②动作完成分与演练水平分的低无效分之和高者列前。

武术套路的评分标准是什么(动作、演练)

(一)竞赛类型分为:1、个人赛 2、团体赛 3、个人及团体赛

(二)套路竞赛运动员年龄的分组:1、成年组握旅:18周岁(含)以上;2、青少年组:12周岁至17周岁;3、儿童组:不满12周岁。

(三)套路运动按练习形式分为:1、单练 2、对练 3、集体演练成绩分为:甲、乙组。

注:竞赛性质由竞赛规程决定

(四)武术竞赛项目(wushu comptitive events)

一、长拳二、太极拳三、南拳四、剑术其中剑术长度一直臂垂肘反手持剑的姿势为准,剑尖不得低于本人耳上端。五、刀术六、枪术、七、棍术八、其他拳术

九、其他器械。十、对练项目(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徒手与器械对练)十一、集体项目(集体拳术、集体单器械、集体双器械、集体软器械)。

其他拳术又可分为四类:一、形意、八卦、八极。二、通臂、劈挂、翻子。三、地躺、象形拳。四、查拳、花拳、炮拳、红拳、华拳、少林拳等。

其他器械又可分为三类:一、单器械。二、双器械。三、软器械。

(五)武术竞赛时裁判员服装(referee\'s costume)

(1)裁判员应着赛会规定的统一服装,佩戴统一的裁判标志

(2)武术竞赛运动员服装(competitor\'s costume)

一.比赛时,必须穿规定的服装

二.服装上不得有多余的附带物。

三.鞋子为武术鞋或运动鞋。

(六)竞赛场地:

——个人项目的场地为14米,宽8米的地毯上进行比赛的,其周围至少有2米宽的安全区。

——集体项目的场地为长为16米,宽14米的地毯上进行比赛的,其周围至少有1米宽的安全区。

——场地四周内沿,应标明5厘米宽的白色边线。

——场地的地面空间高度不少于8米。

——两个比赛场地之间的距离6米以上。

——根据实际情况比赛场地应高出地面50—60厘米。

——场地灯光垂直照度和水平照度在规定范围之内。

比赛通则及评分标准:

1、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开始动作,即开始计时;运动员结束全套动作,计时结束。

2、长拳、南拳、刀术、剑术、枪术、棍术自选套路不得少于1分20秒。太极拳自选套路为3—4分钟。太极拳规定套路为5—6分钟。

3、青少年组和儿童组不得少于1分10秒。

4、裁判员组用两块表计时,时间不足的扣分,以规定时间的一块表为准。

5、运动员应在同侧场地完成相同方向的起势和收势。

6、裁判长对裁判员的评分有异议时,应在宣布最后得分之前进行调整。

7、运动员因客观原因造成比赛中断者,可重做一次,不扣分。如自身原因造成的重做须扣1分。

8、运动员的应得分数,只取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不能做四舍五入。

9、在比赛中,运动员的器械或服装违反规定,应取消该项成绩。

10、除太极拳外,参加其他拳术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系软腰带。

11、如果以为运动员,出现两次以上第一个出场比赛的情况,应做适当调整。

12、当评分中出现明显不合理现象时,裁判长可以公开示调整分。

13、当运动员行抱拳礼时,拳、掌与胸之间的距离为20——30厘米。

14、武术的含义:以技击为只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搏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

统体育项目。

15、运动员上场比赛时,不允许佩带耳环、项链、手镯等装饰品及手表。如违反上述规定者,

一经发现将取消比赛成绩。

16、套路运动的含义:以技击动作作为素材,以攻守进退、动静疾徐、刚柔虚实等矛盾运动的变化规律编成的整套练习形式。

17、武术比赛中参加评分的裁判员是由组三组组成的。由评判动作质量分的裁判员3—5名(A组)和评判演练水平分的裁判员3—5名(B组)及由评判难度分的裁判员2名(C组)组成。

18、出界:身体的某一部位接触线外地面,均为出界。

19、倒地:由于失去平衡,使两肩、臀部、膝部、躯干着地,都称为倒地。

20、裁判员评分:各项比赛的满分10分。其中动作质量的分值为5分;演练水平分得分值为2分;难度的分值为3分。

21、裁判员在大会领导下应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地进行裁判工作。

22、其它错误的扣分:在一个动作中,同时发段镇凳生两种以上其它错误,应累计扣分。

(七)武术竞赛长拳套路内容规定(compulsory of long box ing)

一.拳、掌、勾三种拳型和弓步、马步、虚步、仆步、歇步五种步型,其中弓步不得少4次,马步和虚步不得少于2次,

二.五种拳法(其中冲拳不旅帆得少于5次)、五种掌法和两种肘法(其中必须有一种进攻性肘法)。

三.屈伸、直摆、扫转、击响四种不同组别的腿法(其中屈伸性腿法不得少于两种三次)。

四.三种不同组别的平衡,其中必须有一种持久性平衡。。

五.三种不同组别的跳跃。

六.指定动作。

(八)武术竞赛太极拳套路的内容规定(compulsory of taiji quan)

整个套路至少包括四种腿法和六种不同组别的动作。发劲跳跃动作。可做也可不做。

(九)武术竞赛南拳套路内容规定(compulsory of nan quan)

1、拳、掌、爪三种主要手型和马步(或一字马步、二字马步)、弓步(或丁字弓步)、虚步、跪步(或骑龙步及单、双蝶步)、独立步五种步型。其中弓步不少于6次,马步不少于4次,虚步、独立步不少于2次。

2、手法、肘法、桥法、步法中的一部分。

3、三种不同的腿法动作。

4、三种不同的跳跃动作。

5、指定动作。

(十)武术竞赛刀术套路内容规定(compulsony of broad sword play)

一.弓、仆、虚三种主要步型。弓步不少于4次,仆步和虚步不少于2次

二.不得少于八组不同组别的主要刀法。

三.刀术套路缠头刀和裹脑刀均不少于3次.

四.指定动作。

(十一)武术竞赛剑术套路的内客规定(compulsong of sword play)

一.弓步、仆步、虚步三种主要步型。弓步不少4次,仆步和虚步不少2次

二.不得少于八组不同组别的主要剑法。

三.剑术套路必须有三种不同组别的平衡,其中必须有两种持久性平衡。

四.指定动作。

(十二)武术竞赛枪术套路内容规定(compulsory of spear play)

一.弓步、仆步、虚步三种主要步型。弓步不少4次,仆步和虚步不少2次。

二.不得少于八组不同组别的主要枪法。

完整的"拦、拿、扎枪"不得少于10次。

四.指定动作。

(十三)武术竞赛棍术套路的内容规定(compulsory of cudgel play)

一.弓、仆、虚三种主要步型。弓步不少4次,仆步和虚步不少2次。

二.不得少于八组不同组别的主要枪法。

三.指定动作。

(十四)武术竞赛刀、剑的规格要求(specification and compulsong of for match broad sword)

刀、剑的规格按运动员的身高确定使用的型号:

型号身高m刀、剑长度cm刀重量kg剑重量kg11.5以下720.6250.55521.5—1.55以下740.6500.56531.55—1.60以下760.6750.57541.60—1.65以下780.7000.60051.65—1.70以下800.7250.62561.70—1.75以下820.7400.63371..75—1.85以下860.8100.72581.85以上900.9100.775

刀的硬度:刀身直立,自重下垂不得出现明显弯曲,应有一定弹性。

剑的硬度:剑身直立,自重下垂,剑身不得弯曲。

刀彩:不得超过刀的长度,彩绸上不得带有其它附加饰物。

刀剑在外力作用下弯至90度,弯曲3分钟不变形。

(十五)武术竞赛枪的规格要求(specitication of spear for match)

枪的长度不得短于本人直立举手,从脚底到指端的长度。枪杆(除枪尖外)下半段的直径为:成年男子不得少于2.30厘米;成年女子和男子少年组不得少于2.15厘米,少年女子组的不得少于2.00厘米;儿童组不受限制。枪缨的长度不得短于20厘米。

(十六)武术竞赛棍的规格要求(speeification of cudgel for match)

棍的长度最短必须等于本人身高。棍身下半段的直径与枪杆相同

上半段的直径不得少于如下规定:

成年组男子:1.80厘米;

成年组女子:1.60厘米;

少年组男子;1.60厘米;

少年组女子:1.40厘米;

儿童组不受限制。

(十七)武术竞赛配乐规定(compulsory background music of wushu match)

除集体项目外,任何项目在比赛时均不得配乐。

(十八)运动员比赛顺序competitive order of player)

运动员的比赛顺序应在竞赛委员会的监督下,由编排组用电脑抽签决定,或赛前由各队派代表抽签决定。临场由运动员自己抽签决定。

(十九)武术套路的完成时间( the whole time of taolu)

一、长拳、南拳和刀、剑、枪、棍的自选套路,不得少于1分20秒。

二、太极拳自选套路3—4分钟(到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示意)。

三、太极拳竞选套路5—6分钟(到5分钟时,裁判长鸣哨示意)。

四、太极剑、集体项目3—4分钟(到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示意)。

其它项目:单练不得少于1分20秒。对练不得少于50秒。

五、如分年龄组时,长拳、南拳和刀、剑、枪、棍的自选套路,成年组1分20秒,少年组1分10秒,儿童组1分钟

(二十)武术套路比赛的礼仪(the ceremony of taolu match)

抱拳礼:并步站立,左掌右拳相抱于胸前(左指根线与右拳棱相齐),齐胸高,拳、掌与胸间距为20—30厘米。

抱刀礼:并步站立,左手抱刀,,刀刃向上;屈臂抬刀横于胸前右手成掌,掌心附于左拇指第一指节,齐胸高并与胸距为20—30厘米。

持剑礼:并步站立,左手持刀,屈臂抬剑,剑身贴前臂斜横于胸前;掌附于左食指根节,高与胸齐,两手与胸距为20—30厘米。

持枪礼:并步站立,左手持枪(棍)把(靠把端三分之一处),屈臂于胸前,枪(棍)身直立;右手成掌附于左拇指第二指节上,两手与胸距为20—30厘米。

武术套路评分规则是什么

以下回答选自:《全国武术套路竞赛规则汇编》,在这里就不全放了,只放武术套路主分规则这部分,如果有兴趣可以搜索看一下全文。武术套路评分规则是有难度要求的,这是比较专业的比赛,传统武术的比赛则没有难度填报要求。

第二十条竞赛有关规定

一.难度填报:

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根据竞赛规则和规程要求选择难度和必须主要动作,于赛前20天在规定网站填报“武术套路难度及必选动作申报表”,并确认打印,签字、盖章后寄往赛会(以到达邮戳为准)。

二.套路完成时间:

(一)长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南刀、南棍套路:成年不少于1分20秒;青少年(含儿童)不得少于1分10秒。

(二)太极拳、太极剑自选套路为3—4分钟;太极拳规定套路为5—6分钟。

(三)对练不得少于50秒。

(四)集体项目为3—4分钟。

(五)传统项目,单练不得少于1分钟。

三.比赛音乐:规程规定的配乐项目必须在音乐(不带歌词)伴奏下进行,音乐可以根据套路的编排自行选择。

四.比赛服装:裁判员应穿统一的服装,佩戴裁判等级标志;运动员应穿武术比赛服装。

五.竞赛场地:

——个人项目的场地为长14米,宽8米,其周围至少有2米宽的安全区。

——集体项目的场地为长16米、宽14米,其周围至少有1米宽的安全区。

——场地四周内沿,应标明5厘米宽的白色边线。

——场地的地面空间高度不低于8米。

——两个比赛场地之间的距离6米以上。

——根据实际情况比赛场地应高出地面50—60厘米。

----场地灯光垂直照度和水平照度在规定范围之内脊仔。

六.比赛器械:必须使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指定的器械。

七.比赛设备:大型比赛必须配备摄像机4台,放像设备3台,电视机3台,以及全套电子评分系统和音响系统。

八.本规则适用于全国任何级别的武术套路比赛。

第三章评分方法与标准

第二十一条自选项目的评分方法与标准

一.评分方法

(一)由评判动作质量(A组)的裁判3-4名(含第一副裁判长)、评判演练水平(B组)的裁判4名(含裁判长)、评判难度(C组)的裁判3-4名(含第二副裁判长)组成。

(二)各项比赛的满分为10分。其中动作质量的分值为5分;演练水平的分值为3分;难度的分值为2分。

(三)A组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完成动作的质量,用动作质量的分值减去各种动作规格错误和其他错误的扣分,即为运动员的动作质量分。

(四)B组中由裁判员按照套路动作劲力、节奏及音乐的要求整体评判后确定的等级平均分数减去对套路编排错误的扣分,即为运动员的演练水平分。

(五)C组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整套难度完成的情况,按照各项目动作难度和连接难度的确认标准,确定运动员现场完成动作难度、连接难度的累计分,即为运动员的难度分。

二.评分标准

(一)动作质量的评分标准

运动员现场完成套路动作的规格与要求不符,每出现一次扣0.1分;其他错误每出现一次扣0.1~0.3分。

(二)演练水平的评分标准

1、劲力、节奏、音乐的评分标准

分为3档9个分数段,其中:很好为3.00~2.51;一般为2.50~1.91;较差为1.90~1.01分。

---凡劲力充足,用力顺达,力点准确,节奏分明,动作与音乐和谐一致者为“很好”。

---凡劲力较充足,用力较顺达,力点较准确,节奏较分明,动作与音乐较和谐一致者为“一般”。

---凡劲力不充足,用力不顺达,力点不准确,节奏不分明,动作与音乐不和谐一致者为“较差”。

2、编排的评分标准

运动员现场完成套路时,必选的主要动作每缺少一个扣0.2分;套路的结构、布局与要求不符,每出现一次扣0.1分。

(三)难度的评分标准

1.动作难度(1.4分)

根据各项目“动作难度等级内容及分值确定表”,每完成一个A级动作可获得0.2分,每完成一个B级动作可获得0.3分,每完成一个C级动作可获得0.4分。每个动作难度分只能计算一次;动作难度分的累计中,如超过了1.4分,则按1.4分计算。

运动员现场所做的动作难度不符合规定要求,则不计算动作难度分。

2.连接漏野数难度(0.6分)

根据各项目“连接难度等级内容及分值确定表返首”,每完成一个A级连接可获得0.05分,每完成一个B级连接可获得0.1分,每完成一个C级连接可获得0.15分,每完成一个D级连接可获得0.2分。每个连接难度分只能计算一次,连接难度分的累计中,如超出了0.6分,则按0.6分计算。

运动员现场完成的连接难度不符合规定要求,则不计算连接难度分。

3.创新难度加分

现场成功完成被确认的创新难度,则由裁判长按加分标准给予加分。

其标准为:完成一个创新的B级动作难度(含连接难度)加0.2分;完成一个创新的C级动作难度(含连接难度)加0.3分;完成一个创新的超C级动作难度加0.4分。

由于失败或与鉴定确认动作难度不符,不予加分。

第二十二条对练、传统拳术、传统器械、集体项目、无难度动作组别要求的竞赛项目评分方法与标准

一.评分方法

(一)评分裁判员由评判动作质量分的裁判3~4名(A组)、评判演练水平分的裁判3~4名(B组)组成。

(二)各项比赛的满分为10分。其中动作质量的分值为5分;演练水平的分值为5分。

(三)A组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完成动作的质量,按照各项目动作规格及其他错误内容扣分标准的要求,用动作质量的分值减去各种动作错误和其他错误的扣分,即为运动员的动作质量分。

(四)B组裁判员根据运动员整套的现场演练,按照劲力、节奏、编排以及音乐的要求整体评判后确定示出的分数,即为运动员的演练水平分。

二、评分标准

(一)动作质量的评分标准

运动员现场完成套路时,动作规格与要求不符,每出现一次扣0.1分;其他错误每出现一次扣0.1-0.3分。

(二)演练水平的评分标准

分为3档9个分数段,其中:5.00分~4.21;一般为4.20分~3.01分;较差为3.00分~1.51分。

---凡劲力充足,节奏分明,编排合理,风格突出,动作与音乐和谐一致者为“很好”;

---凡劲力较充足,节奏较分明,编排较合理,风格较突出,动作与音乐较和谐一致出者为“一般”;

---凡劲力不充足,节奏不分明,编排不合理,风格不突出,动作与音乐不和谐一致出者为“较差”

第二十三条裁判员的示分

自选项目A组裁判所示分数可到小数点后1位数;B组、C组裁判所示分数可到小数点后2位数;对练、传统拳术、传统器械、集体、无难度动作组别要求的项目A组裁判所示分数可到小数点后1位数;B组裁判所示分数可到小数点后2位数,第3位数不做四舍五入。

第二十四条应得分数的确定

一、自选项目

动作质量应得分、演练水平应得分和难度应得分之和即为运动员的应得分数。

(一)动作质量应得分的确定

A组2名裁判员,1名副裁判长评分时,2名以上对运动员同一个动作错误和其他错误扣分的累计之和即为动作质量的应扣分,用动作质量的分值减去应扣分,即为运动员动作质量的应得分。

A组3名裁判员,1名副裁判长评分时,2名裁判员对运动员同一个动作错误和其他错误扣分(或1名裁判员和1名副裁判长对运动员同一个动作错误和其他错误扣分)的累计之和即为动作质量的应扣分,用动作质量的分值减去应扣分,即为运动员动作质量的应得分。

(二)演练水平应得分的确定

B组中4名裁判(含裁判长)对套路劲力、节奏、音乐示出的等级分数的平均值减去2名以上对同一套路编排错误扣分的累计之和,即为运动员的演练水平应得分,应得分可取到小数点后2位数,第3位数不做四舍五入。

(三)难度应得分的确定

C组2名裁判员,1名副裁判长评分时,2名以上对运动员同一个动作难度和连接难度确认分数的累计之和为运动员的难度应得分。

C组3名裁判员,1名副裁判长评分时,3名以上裁判员对运动员同一个动作难度和连接难度确认(或当2名裁判员和1名副裁判长对运动员同一个动作难度和连接难度确认)分数的累计之和为运动员的难度应得分。

二、对练、传统拳术、传统器械、集体、无难度动作组别要求项目

动作质量应得分和演练水平应得分之和即为运动员(队)的应得分数。

(一)动作质量应得分的确定

A组2名裁判员,1名副裁判长评分时,2名以上对运动员同一个动作错误和其他错误扣分的累计之和即为动作质量的应扣分,用动作质量的分值减去应扣分,即为运动员动作质量的应得分。

A组3名裁判员,1名副裁判长评分时,2名裁判员对运动员同一个动作错误和其他错误扣分(或1名裁判员和1名副裁判长对运动员同一个动作错误和其他错误扣分)的累计之和即为动作质量的应扣分,用动作质量的分值减去应扣分,即为运动员动作质量的应得分。

(二)演练水平应得分的确定

B组2名裁判员,1名裁判长评分时,取3个分数的平均数为运动员的演练水平应得分,应得分可取到小数点后2位数,第3位数不做四舍五入。

B组3名裁判员,1名裁判长评分时,取中间两个分数的平均数为运动员的演练水平应得分,应得分可取到小数点后2位数,第3位数不做四舍五入。

第二十五条最后得分的确定

裁判长从运动员的应得分中减去“裁判长的扣分”,加上创新难度的加分即为运动员自选项目的最后得分;裁判长从运动员的应得分中减去“裁判长的扣分”,即为运动员对练、传统拳术、传统器械和集体项目、无难度动作组别要求的竞赛项目最后得分。

第二十六条无电子系统评分的操作

当竞赛中无电脑计分系统时,裁判员评分则采用笔录方式进行。

第二十七条裁判长的加分与扣分

一、裁判长执行对比赛中被确认完成的创新难度的加分。

二、裁判长执行对比赛中套路时间不足或超出规定的扣分

(一)完成集体项目、太极拳、太极剑套路不足或超出规定时间在5秒以内者(含5秒),扣0.1分;在5秒以上至10秒以内者(含10秒),扣0.2分,以此类推。

(二)自选长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南刀、南棍、对练、传统拳术、传统器械套路不足规定时间在2秒以内者(含2秒),扣0.1分;在2秒以上至4秒以内者(含4秒),扣0.2分,以此类推。

武术套路比赛的项目有拳术、器械、集体项目和()项目。

【答案】:碧岩橡对练

解析:

武术竞赛项目:长拳、太极拳、南拳、剑术、刀术枣野、枪术、棍术、太极悔旁剑、南刀、南棍、传统拳术、传统器械、对练项目和集体项目。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标签: 比赛 武术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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